一、背景依據
漳平市是2025年福建省三個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樣板縣之一,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推動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樣板縣、樣板集鎮、樣板村創建的通知》(閩建村函〔2024〕25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閩臺鄉建鄉創合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建村〔2022〕8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成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建村〔2022〕14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規范開展三類農房改造試點的通知》(閩建辦村函〔2024〕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二、目標任務
貫徹落實《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出臺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政策措施,鼓勵有經驗臺灣建筑師團隊實施“陪護式”指導服務,參與我市鄉村生態宜居建設項目,推動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拓面深化。
三、工作進展
起草單位漳平市住建局通過課題調研、考察借鑒起草,2025年1月9日黨組會討論研究后修改完善,2025年2月17日起通過協同內網發送相關部門內網郵箱征求意見,包括全市15個涉農的鄉鎮(街道)和市委臺辦、臺創園、市發改局、財政局、婦聯、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文體旅局等部門,2025年4月26日起在漳平市政府網公開征集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
2025年5月7日,漳平市住建局組織單位法律顧問和工作人員對文件開展合法性審查,認為擬出臺文件制定主體適格,制定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內容合法,并形成起草單位合法性審核意見。提交漳平市司法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股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工作人員提出2點意見,文件予以采納進行完善。
2025年4月22日,漳平市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研究,原則同意本意見,要求住建局完善后按照程序報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審定。2025年5月28日,漳平市人民政府召開2025年第6次政府常務會,原則同意本意見,市住建局根據會議討論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經漳平市住建局、臺辦、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體旅局、婦聯等部門會稿,漳平市政府審閱、審核通過后于2025年6月19日由漳平市人民政府印發。
四、范圍期限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五、主要內容
(一)主要工作
1.打造品牌。到2026年完成省級樣板縣創建,到2027年力爭創建1個省級樣板集鎮或1個省級樣板村,每年有3~5個閩臺鄉建鄉創合作項目。
2.儲備項目。鄉鎮(街道)組織申報,聯審生成鄉建鄉創合作儲備項目。
3.儲備團隊。實時摸清臺灣團隊省庫名錄;挖掘在漳臺灣青年潛力,鼓勵與本地有資質的建筑規劃設計院創辦團隊。
4.服務運營。鼓勵各鄉鎮(街道)改造利用公共服務場所、閑置用房,免費提供臺灣團隊服務駐點。
5.交流互進。組織在漳平的臺灣團隊和本地相關設計機構經驗交流,共享互鑒、合作互補。
(二)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由漳平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和相關鄉鎮(街道),推動閩臺鄉建鄉創合作工作。
2.保障基本。各部門履行好職責、優化好服務、指導好推進,各項目業主積極采納購買項目服務。
3.獎補項目。(1)通過聯合會審的儲備項目,獎勵3.5萬元作為項目建設費用,獎勵1.5萬元作為購買服務的啟動費用。(2)漳平臺灣農民創業園臺灣青年參與創辦,列入省庫并實質參與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的團隊,每個團隊獎勵5萬元。(3)鄉建鄉創合作項目中改造的三類農房,優選10%進行獎補,獎補不超過實際改造成本,原則上改造獎補適老化房1萬元/處、宜居化房2萬元/處、民宿化房3萬元/處。
4.評選推優。每年評價高、信用良好的前2名臺灣團隊,向上推薦評先、評優,推送給各鄉鎮(街道)進行項目對接。
5.積極宣傳。大力宣傳漳臺鄉建鄉創合作在鄉村振興中取得的成效,梳理總結先進典型案例;積極宣傳臺灣鄉團隊助力鄉村振興先進典型事跡,充分展示鄉建鄉創“新農人”的風采。
六、注意事項
1.打造品牌方向:圍繞鄉村、集鎮環境整治、農房建筑風貌提升、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等項目需要,鎮村意向強烈、積極性高,有明確項目和資金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鄉村振興試點示范村。
2.儲備團隊獎勵對象:漳平臺灣農民創業園臺灣青年參與創辦,列入省庫項目并實質參與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的臺灣團隊。
3.三類農房改造獎補對象:鄉建鄉創合作項目中改造的三類農房,“兩違”建筑不得列入,已經享受鄉建鄉創項目獎補、農村危房改造等相關資金補助的不重復安排獎補。
七、關鍵詞詮釋
三類農房改造:農房適老化、宜居化、民宿化改造。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經辦人:羅先生,聯系電話0597-7832121
張先生,聯系電話0597-3271007
地 址:漳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號B棟六樓)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