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漳平市生豬養殖總量大,點多面廣、監管難度大,不同程度存在禁養區復建復養、糞污處理不到位、還田(園)利用措施還不規范、土地消納地承載力不足等短板問題,畜禽養殖業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低,養殖業污染問題成為農村環境治理的一大難題,制約了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流域水環境質量提升。
二、目標任務
按照“優化布局、達標治理、轉型升級、嚴格監管”總體原則,明確年度任務。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限值,其中COD≤400mg/L、氨氮≤80mg/L、總磷≤8mg/L;2024年底前,力爭達到GB18596—2001排放限值的一半,其中COD≤200mg/L、氨氮≤40mg/L、總磷≤4mg/L。
三、范圍期限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漳平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四、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綠色發展,全面優化畜禽養殖空間布局。一是依法依規關閉拆除違法違規養殖場,嚴格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依法拆除或關閉禁養區內及可養區未批占用自然保護地、天然林林地、生態公益林等重要區位違法違規畜禽養殖場。二是優化可養區生豬養殖空間布局,堅持“種養結合、以地定養”,嚴控單位面積土地畜禽承載量,原則上不再新增生豬養殖規模,對土地消納承載力不足或流域斷面水質下降明顯的,同步調減養殖總量規模。
第二部分:提質增效,推進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一是有序推進規?;瘶藴驶瘷C械化信息化養殖,深入開展生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和美麗牧場建設,創建一批生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和美麗牧場,提升信息化養殖水平。二是探索推進新型養殖模式,因地制宜推動聯合養殖,在生豬養殖集中連片的區域,推廣“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等模式,帶動中小養殖戶專業化生產、規范化治理。
第三部分:提升政造,整體提高處理設施建設水平。一是嚴格落實源頭減量改造,全面落實“一禁、二表、三分離”,生豬規模養殖場基本實現按標生產,每頭每日糞污產生量不超過10公斤,源頭上降低污水產生量。二是全面提升糞污處理設施,重點根據貯存周期落實貯液池等效容積,完成液位標識改造,完善田間(林間)貯存池、輸送管道、自動噴灌等還田利用設施建設。
第四部分:分類治理,全面提升液體糞污治理水平。一是科學確定糞污治理路徑,對配套土地充足的養殖場采取糞污還田利用模式,配套消納地面積等要滿足相關要求;對配套消納地不足的養殖場應統籌施策,根據不同資源條件,采取異位發酵床、減少存欄量、達標排放或委托第三方處理等模式。二是加強外排尾水末端管控,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深度處理后的直接外排廢水或者資源化利用的消納地外排尾水,應設置便于采樣監測的排放口,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規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第五部分:測管聯動,完善監測評估-監管執法機制。一是強化監測評估,按要求完成轄區內保留生豬養殖場直接外排廢水或消納地截污溝外排尾水、養殖場及周邊上下游水體日常監測,并全面評估畜禽養殖面源污染入水體負荷和時空分布。二是強化執法監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畜禽養殖專項執法檢查,按照有關信用評價等級管理辦法監督管理。三是強化監督幫扶,指導規模養殖場按規定辦理排污許可手續。
第六部分:多措并舉,提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科技水平。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依托省生態云平臺,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信息化建設。二是策劃實施生態治污項目,以流域為單位,策劃實施畜禽污染防治生態治理項目,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三是鼓勵發展第三方服務,實行專業化生產、市場化運營,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收集轉運和資源化利用網絡體系。
五、注意事項
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各鄉鎮(街道)將工作進展和成效分別報送市農業農村局、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定期對各鄉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生豬養殖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開展督導評估。督導評估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污染防治攻堅戰、河湖長制等工作的考核內容。
六、關鍵詞詮釋
1.“五有”:①有“用地、養殖備案、環評或排污許可、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手續;②有“飲水水表和清洗水表”;③有“足夠處理能力的糞污處理利用設施設備以區消納地面積”;④有“糞污處理利用計劃;⑤有“直接外排廢水或者消納地截污溝外排尾水采樣監測口”。
2.“五禁”:①嚴禁“違法違規養殖”;②嚴禁“水沖清糞”;③嚴禁“雨天上山和超量施用糞肥”;④嚴禁“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或運行不正?!?/font>;⑤嚴禁“糞污直排、超標排放、偷排漏排”。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水股,林秋霞:0597-7588028
漳平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站,呂良波:0597-7532984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