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1.制定的背景。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部分村莊規劃已不適用。2023年11月以來,全市已有13個村提出村莊規劃修編申請,為加強村莊規劃管理,保障村莊規劃實施,根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漳平市村莊規劃動態調整工作方案。
2.制定的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村莊規劃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5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自然資辦發〔2020〕57號)、《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和成果匯交的通知》(閩自然資函〔2021〕70號)、《龍巖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做好村莊規劃動態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等。
二、目標任務
為加強村莊規劃管理,保障村莊規劃實施,規范全市村莊規劃調整機制,依法依規實施村莊規劃的調整和審批,增強村莊規劃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確保村莊規劃滿足發展的需要。
三、范圍期限
范圍:全漳平市的村莊規劃;期限: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村莊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分級分類管控。根據不同情形,將村莊規劃調整工作分為村莊規劃動態維護和村莊規劃動態修編兩類。
第二部分規范審批流程。在不突破約束性指標和管控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紅線、村莊建設開發邊界線、歷史文化保護線等)前提下,且尚未達到村莊規劃修編的,明確了八種情形和四條程序,可對原村莊規劃內容確需進行局部、技術性調整優化;明確了達到可進行村莊規劃修編的七種情形和四條程序。
第三部分加強規劃實施監督和評估。要求村莊規劃原則上5年開展一次實施評估,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村莊規劃、服從村莊規劃管理的義務,并有權監督規劃的實施情況。
五、注意事項
若今后福建省、龍巖市有出臺相關文件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省、市文件為準。
六、聯系人與聯系電話
自然資源局規劃股蘇女士,0597-7532032。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