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建置沿革
明成化七年(1471年),從龍巖縣九龍鄉劃出居仁、聚賢、感化、和睦、永福5里置漳平縣。漳平建縣至清雍正十一年(1471~1733年),屬漳州。嘉靖十五年(1536年)劃出聚賢里置大田縣。雍正十二年至民國元年(1734—1912年),改屬龍巖直隸州。民國2年(1913年)廢州設道,漳平縣屬福建西路道,次年改屬汀漳道。民國14年(1925年)廢道設縣由福建省直轄。民國18-19年(1929—1930年),中國共產黨及其所領導的紅軍、工農武裝在永福、官田及拱橋的部分村莊建立區、鄉蘇維埃政府,由中共龍巖縣委員會領導。民國21年(1932年),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入閩,在龍巖成立閩西善后委員會,漳平設分會(后改稱分處)。次年11月福建事變發生后,在福州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革命政府,將福建劃設4個省,漳平屬龍汀省。民國22年(1934年)7月,“閩變”失敗后,福建省劃設10個行政督察區,為省派出機構,漳平屬第七行政督察區,次年第七督察區改為第六督察區,隸屬不變。民國25—26年(1936年1月至1937年7月),中國共產黨在永福境內成立巖南漳(龍巖、南靖、漳平)縣軍政委員會,永福、官田和拱橋部分鄉村屬其管轄。民國36年(1947年),福建省將9個行政督察區調整為7個,漳平屬駐龍巖的第七督察區管轄。 1949年6月21日漳平縣城解放,旋即成立漳平縣人民民主政府,由中共閩粵贛邊區安溪中心縣委領導。7月16日,國民黨軍隊反攻進占縣城,縣人民民主政府及所屬武裝撤往新橋、溪南一帶。9月13日再度解放縣城。同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龍巖設立第八行政督察區,轄龍巖、漳平等7縣。1950年4月改稱龍巖行政督察區,同年10月改稱龍巖專區,為省派出機構,隸屬不變。1956年寧洋縣撤銷,縣城寧洋縣入屬。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龍巖專區先后成立“臨時勤務委員會”“軍事管制委員會”和“革命委員會”,成為一級臨時政權機構。1970年7月改龍巖專區革命委員會為龍巖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9月龍巖地區革命委員會撤銷,設立龍巖地區行政公署,恢復為省的派出機構,漳平仍屬龍巖地區管轄。1990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撤縣設市,成為福建省第九個縣級市。1996年11月成為省直轄市,由龍巖市代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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