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1000-2025-00007
- 備注/文號:漳政綜〔2025〕94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表揚陳義榮同志為 漳平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通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陳義榮,男,28歲,漳平市新橋鎮板尾村人,華裕商鋪個體經營戶。
2025年2月16日中午12時許,陳義榮見一名情緒激動的青年女子走向路邊“居仁亭”試圖翻越欄桿,緊接著又跑下河岸。陳義榮察覺情況緊急,立即沖出店鋪,緊隨其后。在居仁亭下的棧道,他看見該女子從漳平大橋下方翻過圍欄跳入河中。陳義榮迅速跑近,不顧天氣寒冷,跳入冰涼的水中游向該女子。當時該女子已沒入河水中,不斷掙扎,頭部時浮時沉,陳義榮游到該女子身邊,感測水非常深,便向岸上呼喊:“有沒有棍子?扔一根下來!”岸上一男青年扔下一根竹竿,陳義榮抓到竹竿后,將另一頭遞給該女子,借助竹竿拖著她游向岸邊,最終將該女子扶至河邊大石上休息,并勸其上岸。因女子始終不愿離開,陳義榮一直在旁看護,直到“110”民警抵達現場后方才離開。陳義榮在他人生命危急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不顧天氣寒冷,跳入河中成功將投水女子鄭曉某從九龍江中救起,并守護生命直至安全交接。他的義舉,傳承了中華民族助人為樂,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弘揚了社會正氣,展現了新時代良好的道德風貌。為弘揚社會正氣,傳承見義勇為正能量,市公安局于2025年12月12日依法確認陳義榮勇于救人的行為為見義勇為行為。根據《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漳平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表揚陳義榮為漳平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給予獎勵金3000元。
希望全市廣大干部群眾以陳義榮同志為榜樣,繼承和發揚見義勇為優良傳統,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勇于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斗爭,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打造“產城人”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生態漳平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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