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1600-2024-00001
- 備注/文號:漳政綜〔2024〕47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3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表揚漳平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決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有關單位:
2024年以來,我市涌現出一批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他們在保護他人人身安全或搶險救災時不顧自身安危,挺身而出,表現出中華民族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和搶險救難、英勇無畏的高尚品質。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和倡導見義勇為行為,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根據《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經研究,決定表揚林茂榮、林俊宏、邱振柳、黃天木、蘇仁慧、鄧麗娟等6位同志為漳平市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分別給予林茂榮、林俊宏、邱振柳、黃天木等4人頒發榮譽證書、獎勵金3000元,分別給予蘇仁慧、鄧麗娟等2人頒發榮譽證書、獎勵金2000元。
希望全市廣大干部群眾以林茂榮、林俊宏、邱振柳、黃天木、蘇仁慧、鄧麗娟等6位同志為榜樣,繼承和發揚見義勇為優良傳統,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勇于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斗爭,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打造“產城人”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生態漳平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事跡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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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事跡
一、林茂榮先進事跡
2024年7月20日下午,林茂榮(男,42歲,漳平人)帶著妻兒前往漳平市和平老電站附近河邊游泳,15時30分許,林茂榮突然聽見下游傳來呼救聲,其立即提起精神并朝著呼救聲方向跑去。到達落水者區域后,林茂榮不顧自身危險立即跳入情況不明的水中開展施救。經初次尋找,林茂榮未能在水下找到落水者,便浮出水面向同行者問清落水者的具體地點和落水時間,再次潛入河底并擴大搜尋區域,經不懈努力,林茂榮成功在四米多深的河底中找到落水者盧某某,隨后迅速將落水者盧某某拉出水面,將其抬至岸邊。此時落水者盧某某臉色發黑,手腳冰涼,已不省人事,恐有生命危險。由于林茂榮在水里開展施救時間較長,導致筋疲力竭,但其秉著不放棄的精神,利用多年前在部隊掌握的急救技能,指導落水者盧某某的兩位朋友一同幫忙實施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最終,經過二十多分鐘的緊急施救,盧某某終于恢復生命體征,逐漸蘇醒過來。
二、林俊宏先進事跡
2024年7月21日下午,林俊宏(男,20歲,漳平人)帶著其弟弟妹妹前往漳平市南洋鎮利田村河道游玩。17時許,林俊宏突然聽見前方不遠處傳來“救命啊,有孩子被沖走了”。聽到呼救聲后,林俊宏循聲望去,見前方河中有一個小女孩在不停的撲騰,且馬上就要被水流沖向排水涵洞的進水口,情況十分危急。林俊宏見狀立即跑上前去,不顧自身安危,迅速脫下衣服,躍入水中展開施救。入水后,林俊宏發現小女孩已不知去向,且由于近期普降大雨,河流湍急,河中遍布尖銳的石頭,若不及時施救后果不堪設想。林俊宏翻開涵洞口塑料布尋找未果后,來不及思考,便快速潛入涵洞進水口,發現該落水女孩子已被卷入涵洞內的漩渦,且只漏出一個頭在水里打轉。林俊宏見狀,不顧身上多處被涵洞刮傷的疼痛,拼盡全力上前將該女孩郭某某救出,平安送到家人身邊。
三、邱振柳、黃天木、蘇仁慧、鄧麗娟先進事跡
2024年8月13日下午2時40分許,邱振柳(男,66歲)、黃天木(男,63歲)、蘇仁慧(女,44歲)、鄧麗娟(女,34歲),均漳平人。四人在華龍小區天成物業公司上班時,突然一業主跑來求助稱,“在隔壁法院老宿舍一樓窗臺有個兩三歲的小女孩頭部卡在窗臺的防盜網上,隨時有生命危險”。邱振柳等四人接到求助后立即拿上人字梯趕赴現場,只見該小女孩頭部卡在離地面約五米多高的防盜網上,身體懸空,情況十分危急。見此情景,四人立即配合開展救援。黃天木、蘇仁慧、鄧麗娟三人迅速架起人字梯,邱振柳爬上梯子,用手托住小女孩身體并想辦法向上托,但由于人字梯長度限制,未能將小女孩救出。隨后,蘇仁慧、鄧麗娟兩人先后兩次趕回物業公司機房搬來兩把長竹梯,邱振柳和黃天木兩人分別爬上竹梯,一人用肩膀扛起小女孩并用手將其往上托,一人在旁配合抓住小女孩的雙手往上拉,最終經兩人密切配合,將小女孩托出防盜網,成功解救被困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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