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1300-2019-00007
- 備注/文號:漳政辦電〔2019〕23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9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相關部門: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求,進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滿足廣大居民對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閩建房〔2010〕24號)、《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龍巖市城鄉規劃局 龍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全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龍建設〔2018〕1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漳平市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你們嚴格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漳平市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
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需求,進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滿足廣大居民對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閩建房〔2010〕24號)、《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龍巖市城鄉規劃局 龍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全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龍建設〔2018〕1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對我市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實施原則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遵循“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成熟一梯增設一梯”的原則,增設電梯應滿足城市規劃、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增設電梯的整體立面外觀不得影響小區整體景觀,不得影響小區相鄰業主的通行方便與安全,保持電梯與小區景觀的和諧統一,減少對小區環境的破壞。
二、適用范圍
本市既有住宅,在滿足城市規劃、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增設電梯。城市規劃五年內計劃成片改造區域或收儲的既有住宅,不列入增設電梯的范圍。增設電梯用地應在現住宅小區用地范圍內。
三、組織實施
(一)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按梯號為單位進行。增設電梯應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本著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的原則,經該梯號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住戶同意。
(二)同意增設電梯的所有業主作為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負責增設電梯項目的工程報建、資金籌措、設備采購、組織實施、使用管理及維護等相關工作,也可以書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改房原售房單位、電梯安裝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承擔上述工作。上述申請增設電梯的業主或受委托的單位應當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所應承擔的義務。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在提出增設電梯時應征得所在社區的支持和配合。
四、資金籌措
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以通過下列渠道籌措資金:
(一)由業主結合所在自然樓層等因素,充分協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資,業主應就出資方式、出資比例或出資額、增加面積的分配、日常使用與維保費用的分攤等事項達成增設電梯協議書,并簽章確認。
(二)相關業主可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按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其他符合規定的資金。
增設電梯所籌措的資金及使用情況應當公布,接受監督。
五、申報程序
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按規定向所在漳平市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一)由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委托對住宅樓原有結構進行安全性評估,由房屋建筑結構安全檢測鑒定單位或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結構安全評估報告。經對建筑結構檢測或評估,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方可申請增設電梯。
(二)增設電梯的方案公示見證。由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不低于原設計單位資質等級的其它設計單位進行建筑方案設計,經市自然資源局規劃技術審查通過后,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將該增設電梯事項在小區公示欄及擬增設電梯房屋樓道口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內容應包含擬增設電梯樓號梯號;總平面圖、各層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見證備案單位名稱、聯系地址和電話。建設單位(代建單位)須請公證處或所在地社區作為見證備案單位對其公示情況進行見證和收集反饋意見。見證備案單位在公示期間接到異議意見,應記錄異議意見內容、反映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并及時轉告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建設單位(代建單位)應主動與提出異議的業主協商溝通解決。若協商不成,可申請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社區、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幫助調解處理。
(三)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將以下資料報市自然資源局。1.同梯號住宅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戶數產權人簽署的增設電梯協議書;2.見證備案單位出具的公示情況見證書面證明;3.建筑結構安全性證明;4.擬增設電梯的建筑設計圖紙(含總平面圖、各層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5.簽署增設電梯協議書業主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6.簽署增設電梯協議書的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市自然資源局到現場復核后按法定程序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免收配套費。
(四)消防安全方面。增設電梯不應破壞原有住宅的樓梯間防排煙措施(自然通風)、消防車道、固定消防設施,確需改變原有住宅的上述消防條件,設計圖紙應向住建部門申報,進行技術函詢確認。施工單位應履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職責。
(五)在電梯增設中涉及供水、供電、煤氣、通信、綠化、排污等,相關部門應簡化審批手續,并在審批權限內予以減免費用。
(六)電梯井道建設。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過程質量及安全生產負總責。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對設計質量和施工過程質量安全負責。鼓勵建設單位(代建單位)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理。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委托設計單位按照規劃審批意見進行施工圖設計并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審查合格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前建設單位應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七)電梯安裝與驗收。電梯安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相關電梯安全技術規范及標準的要求,涉及電梯安裝過程的監督檢驗應由電梯安裝單位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告知,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建設單位(代建單位)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施工過程安全生產負總責,并依法辦理竣工驗收。
六、使用管理及維護
業主可以共同決定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電梯進行運行管理,并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有資質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簽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業主也可以共同決定直接委托有資質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對電梯進行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業主應按相關規定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本指導意見中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市場監督管理、消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簡化、便民原則做好服務,行政審批窗口按實施規則受理具體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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