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1200-2021-00004
- 備注/文號:漳政辦〔2021〕36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5
- 有 效 性:有效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推行土長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漳平市推行土長制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15日
?。ù思鲃庸_)
漳平市推行土長制實施方案(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龍巖市推行土長制實施方案(試行)》(龍政辦〔2021〕64號)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凈土保衛戰,建立健全土壤保護及污染防控管理體制機制,全面改善和提升土壤環境質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管理,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全面改善和提升土壤環境質量,為全力打造“產城人”融合發展示范區,加快建設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生態漳平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不斷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安全穩定,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總體得到管控。到2030年底,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主要指標: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鄉、村三級土長制,完善土長體系。
到2030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無新增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組織體系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原則,構建市鄉村三級土長體系。
1.分級設立土長
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全面建立市、鄉、村三級土長體系,實現土長制全覆蓋。
市級設立土長,由市政府市長擔任;副土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鄉鎮(街道辦)級相應設立土長由同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設立副土長由同級政府領導擔任,實行分片負責制。村級設立土長,由村主任擔任。工業園區設立土長、副土長,對園區負責。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承擔土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市設土長辦公室,辦公室對應設在漳平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漳平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2.建立部門協作機制
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以土長制工作為核心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協同推進土長制各項工作。
市級土長制成員單位參照龍巖市級確定。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督查辦,發改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健局、應急管理局、林業局、城市管理局、漳平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土長制成員,并確定1名干部為聯絡員。
四、工作職責
1.市、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職責。市級政府主要負責監督、指導工作;鄉鎮政府、園區管委會履行屬地管理職責,負責開展轄區土壤資源保護和土壤環境綜合整治,負責開展土長制各項工作。
2.土長職責
市、鄉、村三級土長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負總責,實現全覆蓋。
市級土長負責組織領導全市土長制工作,分別承擔總督導、總調度職責。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土壤環境突出問題整治、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土壤生態修復和土壤保護管理,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檢查督導下級土長和相關部門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本轄區土壤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負責開展轄區土壤資源保護和土壤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管工礦企業、農業面源、生活污染等各類土壤污染源,推進農用地保護與安全利用,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鄉村級土長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相關執法部門打擊涉土壤違法行為,確保土壤環境監管到位、整治到位。
下級土長對上級土長負責,上級土長對下級土長負有指導、監督、考核責任。
3.土長辦公室職責
負責土長制日常工作,制定土長制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下達年度工作任務,組織實施年度考核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級土長報告責任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提請研究、協調、解決本區域的重點難點問題,落實土長決定事項,承辦土長會議,協助土長履職盡責。
4.協作單位職責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環保監管“一崗雙責”規定,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本行業工作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行土長制工作。
市政府辦:負責督促落實市級土長、副土長指示、批示、交辦事項和土長制會議決定事項。
市委組織部:負責將土長履職情況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開展土壤保護管理及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社會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土壤環境網上相關宣傳管理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漳平生態環境局:負責土壤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規劃,指導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檢測,發布土壤環境質量信息。牽頭協調土壤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加大規模畜禽養殖土壤污染、工礦企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涉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環境監督管理。履行市政府土長辦公室職責。承擔土長制日常工作。
發改局:負責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嚴格控制土壤污染嚴重和生態敏感區域新建高污染行業項目,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
工信科技局:負責依法淘汰工業落后產能,推動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企業退出;落實有利于土壤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廣工業土壤污染防治新技術;負責開展固廢污染防治方面的科學研究、科研資金投入、科學普及等,推廣工業土壤污染防治新技術;配合指導督促涉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業企業落實土壤環境保護相關制度等工作。
財政局:負責統籌各類財政資金,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凈土保衛戰,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水利局:負責組織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用地保護與安全利用,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和農業節能減排工作,推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組織開展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污染整治及生態茶果園改造,推廣沼氣新能源、測土配方施肥等工作。
公安局:負責涉及土長制工作方面治安、刑事案件的查處工作;協助土長制工作相關部門處理土壤污染糾紛或者其他土壤違法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監督管理,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項目用地,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企業違規建設項目使用土地進行整頓,加強土地征收、回收、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對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指導和審查中心城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跨行政區域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選址等工作。
林業局:負責林地土壤環境管理,推進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加強森林采伐、營造、撫育管理,加強生態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和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以造林綠化、林分修復、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濕地保護工作。
住建局:負責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協調推進城市規劃區和城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等工作。
城市管理局:負責推進城區生活垃圾治理,整治中心城區亂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作,督促垃圾填埋場加強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等工作。
衛健局:負責指導農村衛生改廁,加強衛生醫療機構廢棄物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應急管理局:負責職責范圍內尾礦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企業固廢污染防治方面工作的安全應急管理,對涉及固廢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等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商務局:負責配合開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等工作。
教育局:負責指導和組織學校開展土壤環境保護管理教育活動。
人社局:負責指導做好土長制相關評比表彰工作。
督查辦:負責將土長制工作并入市對鄉鎮、市對市直部門績效考評生態環保相關指標范圍,組織開展績效考評工作。組織督查各級各部門履職情況。
工業園區管委會: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及漳平生態環境局的指導,重點抓好園區工業企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主要任務
?。ㄒ唬┲贫ㄍ寥牢廴痉乐斡媱?/font>
依據《龍巖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系統設計今后一段時期土壤污染風險防控總體思路,細化土壤污染風險源監管、重金屬污染防控、固體廢物綜合整治等重點任務。分年度計劃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要點,并將相關任務細化到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穩步推進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實施。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發改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列為首位的為牽頭單位,其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不再列出。
?。ǘ┏掷m開展土壤調查
建立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制度,定期開展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查明耕地、園地等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電鍍、制革、鉛酸蓄電池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加大對土壤環境監測等基礎能力建設投入,完善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配備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所需儀器設備和人員,提升區域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財政局。
?。ㄈ﹪栏癖O管各類土壤污染源
1.加強工礦企業環境監管。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建立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時動態更新,對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開展土壤環境監測。定期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巡查,督促企業及時采取措施應對非正常運行情況。嚴格監管重點行業企業拆除活動,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建立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綠色礦山發展示范區建設。在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區域,實施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督促重點監管尾礦庫企業完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強化對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輻射安全監管。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快推進產業升級,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整治。強化對重金屬污泥等工業固廢的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理處置。
2.規范廢物處理處置活動。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及大宗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健全危險廢物源頭管控、規范化管理和處置等工作機制,科學規劃和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
3.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強化典型示范引導,大力推廣先進工藝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推進化肥施用零增長行動。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回收單位處理體系,健全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
4.加強生活污染控制。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完善城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擴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范圍,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周邊土壤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及整治。嚴格規范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規范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推進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產品等資源化利用。建立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收集貯存網絡和安全處置體系。減少塑料過度包裝,推進塑料污染治理。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林業局、發改局、商務局。
?。ㄋ模┘訌娹r用地保護與安全利用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三個類別,以耕地、園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優先保護質量較好耕地和園地。防控企業污染,禁止在優先保護類耕地和園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實施提標升級改造。積極推進耕地和園地安全利用,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和園地的用途管理。加強林地土壤環境管理。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漳平生態環境局。
?。ㄎ澹﹪栏窆芸亟ㄔO用地環境風險
建立調查評估制度,督促土地使用權人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變更土地用途的相關用地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明確風險管控要求,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落實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責任,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鄉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境監管。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等活動的監管。建立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漳平生態環境局、住建局。
?。娀次廴就寥辣Wo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在紅線區域實施最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產業退出制度。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和空間布局。實施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減量化管理,完善用地控制指標和定額標準,建立節約集約激勵和約束機制,實行城鄉建設用地“三界四區”管理,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茖W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監督管理,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
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發改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漳平生態環境局。
?。ㄆ撸┯行蜷_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明確治理與修復的主體,造成地塊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制定治理與修復規劃,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確定治理與修復重點,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任務。強化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防止治理與修復過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推進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打造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模式。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
(八)強化土壤環境執法監管
強化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環境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專業技術培訓。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建立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建、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土壤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等土壤污染防治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對土壤污染違法行為應及時依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完善各級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管理、技術支撐、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完善環境行政執法和司法的銜接工作機制,推動執法案件信息共享,鞏固和提升執法效果。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六、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是推行土長制的責任主體,要把推行土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結合《漳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安排,狠抓責任落實,確保各級土長制的組織機構、目標任務、工作責任、考核辦法等落實到位,構建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監管嚴格、運行高效的土壤資源保護發展機制。
責任單位:市級土長制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建立工作機制。推動土長制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建立土長制會議制度,加強統一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土長聯席會議、土長調度會議、土長辦會議等,布置工作任務,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土壤環境重大事項快速反應制度。對于巡查發現、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的土壤監管與保護重大問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快速反應,及時妥善處理處置。建立土長制督查制度,包括市級土長督查和市級土長辦督查等,推動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建立土長制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對各級土長、土長制各協作部門的考評辦法。
責任單位:漳平生態環境局、市政府辦公室。
3.嚴格考核獎懲。將土長制目標責任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列入市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市直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參考。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落實,造成土壤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推進土長制工作履職盡責、勇于擔當、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人社局、漳平生態環境局。
4.強化資金保障。各有關部門、街道(鎮、鄉)要統籌各類資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財政投入,保障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日常監管能力建設、科技研發、試點示范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統籌相關財政資金,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于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鄉鎮(街道)。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區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對推進土長制工作中成效明顯的項目,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支持。發揮市場作用,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動受污染耕地和工礦企業污染地塊的治理與修復。探索在重點行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漳平生態環境局。
5.加強社會監督。推進信息公開,適時公布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建立公眾參與制度,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對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推動公益訴訟,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監督、訴訟及相關案件辦理工作。加強對土長制工作和土壤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增強全民的生態保護意識。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黨政機關、學校、工廠、社區、農村等的環境保護宣傳和培訓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教育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漳平生態環境局。
各鄉鎮(街道)政府在推行土長制過程中,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市政府。
附件:漳平市土長制成員名單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