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0700-2023-00001
- 備注/文號:漳政地〔2023〕46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6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漳平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350881-CL-A-42等兩個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漳平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你單位《關于申請審批漳平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350881-CL-A-42等兩個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漳園管〔2023〕39號)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漳平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350881-CL-A-4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漳平工業園區鋼鐵產業園龍鋼項目350881-LG-16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兩個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統一簡稱《規劃》)。
二、原則同意該《規劃》所確定的規劃范圍、用地性質及地塊主要規劃指標,具體如下:
(一)《漳平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園350881-CL-A-4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位于新材料產業園聯六線西側,緯二路南側,規劃用地面積17468㎡,其中CL-A-42-1地塊用地面積16851㎡,用地分類為工礦用地—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容積率為0.9-1.5,建筑系數≥40%,綠地率10%-20%,建筑控制高度H≤24米,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比重≤7%,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重≤20%;CL-A-42-2地塊用地面積617㎡,用地分類為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防護綠地,綠地率≥70%。
(二)《漳平工業園區鋼鐵產業園龍鋼項目350881-LG-16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位于西園鎮基泰村,規劃用地面積119578㎡,用地分類為倉儲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二類物流倉儲用地,容積率為1.0-1.5,建筑系數≥50%,綠地率10%-15%,建筑控制高度H≤70米(特殊工藝除外),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比重≤7%,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重≤15%。
三、《規劃》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據,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開發建設的法定前置條件,調整規劃中強制性內容的,須就調整的必要性組織論證。你單位在下一階段工作及規劃實施中,要進一步明確開發建設時序,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優化用地結構,優先安排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實行“陽光規劃”,使規劃落到實處。
此復。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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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