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0700-2017-00001
- 備注/文號:漳政辦〔2017〕242號
- 發布機構:市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01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和規范政府性投資項目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漳政辦〔2017〕242號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加強和規范政府性投資項目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增加財政收入有關工作,現就加強和規范政府性投資項目稅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新簽訂的合同項目,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利用財政性資金施工投資合同中標價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中標外來施工企業須在我市注冊成立獨立核算全資子公司、并授權該子公司負責提供建筑服務和工程價款結算,且由該子公司在當地領用開具增值稅發票,同時在我市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及時到地稅部門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2.工程建設單位須與外來工程施工企業及其子公司簽訂三方協議,協議須特別注明以下內容:(1)工程施工企業授權子公司提供中標工程的建筑服務并與工程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2)由該子公司向工程建設單位開具當地增值稅發票;(3)獨立核算該項目成本費用,并依法及時繳納有關稅、費。
3.工程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時,須以本市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為支付憑證,不得以其它任何票據作為支付憑據。
二、國稅、地稅部門要加強對施工企業子公司的納稅服務,輔導其領用開具增值稅發票或窗口代開增值稅發票,正確核算成本費用,并依法及時繳納有關稅、費。
三、未在我市境內繳納增值稅的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審計部門應對其結算審核進行重點關注,對超過200萬元的工程支付款項應經市財政局審核確認后方可支付。
四、審計、財政部門要將各工程建設單位執行“見票付款”制度情況列入監督檢查內容,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五、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配合,進一步加強服務,對外來施工企業在我市注冊
成立全資子公司(獨立核算)或二級以上分公司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要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其它未盡事宜,另行研究確定。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