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0-0500-2026-00002
- 備注/文號:漳政〔2026〕15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6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2025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福建省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試行辦法》的規定,市審計局對2025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請予審議。
2025年市財政局等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筑牢“三保”底線,強化政府債務管理,財政運行情況總體平穩。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根據市財政局編報的市本級決算收支情況表明:202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39.08億元,支出總計36.93億元,年終結余2.15億元,結轉下年支出2.15億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21.88億元,支出總計18.9億元,年終結余2.98億元,結轉下年支出2.98億元。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總計4.69億元,支出總計4.36億元,當年結余0.33億元,年末滾存結余3.62億元。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計339萬元,支出總計199萬元,年終結余140萬元,結轉下年支出140萬元。
截至2025年底我市政府債務余額79.81億元,其中,一般債務余額25.9億元,專項債務余額53.91億元。
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組織財政收入需進一步規范。一是收入262.23萬元未及時上繳。審計期間已上繳國庫。二是教育資金收入912.93萬元未計提,審計期間已計提。
(二)零基預算基礎工作不夠扎實。一是財政預算安排未能結合上年結余結轉情況,形成固定基數。2024年和2025年連續兩年預算安排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資金25萬元均未支出。二是預算安排追加不夠科學。追加指標結余3794.44萬元。
(三)預算執行存在偏差。一是部分上級??罱Y轉結余未及時使用。二是債券資金支付進度緩慢。
(四)部門一般性支出壓減力度仍顯不足。45個部門(單位)2025年一般性支出壓減效果不明顯。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本次組織對市林業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統戰部、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6個部門(單位)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管控不強,預算管理有待完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林業局部分預算指標執行率低。
(二)風險防控意識不強,財務監督有待提升。一是違規多發、多計補助資金32.47萬元,其中市退役軍人事務局15.3萬元;市民政局6.17萬元;市林業局多計算補助11萬元。二是市商務局2023年補助資金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13.7萬元。三是市民政局撥付村公益性骨灰堂項目資金90萬元未按期建設,資金未發揮使用效益。四是永福鎮后盂村專項資金2.5萬元閑置暫未使用。
(三)流程執行不到位,內控管理有待增強。一是市教育局、市民宗局部分支出未及時審核、審批。二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民政局專用存款賬戶多年未發生業務,未辦理撤戶手續。三是市民政局為死亡人員購買“銀齡安康”保險1660元。
(四)資產管理不規范,資產效益有待提升。一是市商務局養殖場、土地租賃期限均超過合同法規定期限。二是新橋鎮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閑置未使用。三是市教育局、市林業局占用下屬單位空調、電腦等資產未及時歸還。四是漳平市閩臺花木研究院53畝地未辦理產權證;市林業局、市民宗局未登記固定資產賬計47.44萬元;市林業局等3個部門(單位)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計19.16萬元。
(五)結算與檔案管理比較薄弱,工程管控有待加強。一是新橋中心學校改擴建道路、邊坡支護等附屬工程延期開工,預算未按規定調整價差。二是市林業局等3個部門(單位)實施的7個工程項目多計工程款13.03萬元。三是市民政局負責的漳平市菁桂源康養中心項目、市社會福利中心財產整體租賃項目推進緩慢。四是市教育局下屬學校項目未及時收集和匯總工程檔案。
三、經濟責任審計及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組織對市林業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統戰部、市商務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及拱橋鎮、靈地鄉政府等8個部門(單位)主要領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并對靈地鄉政府主要領導開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策執行不到位,重點任務落實存在差距。市民政局牽頭負責的16個長者食堂運營不善;市商務局未完成上級下達績效考評指標任務;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指導不到位。
(二)收入收繳不及時,存在應收未收問題。市林業局青苗補償款收入、市商務局土地出租收入19.08未上繳國庫;市殯葬服務所未及時收取公墓墓位管理費9.33萬元。
(三)議事決策不嚴謹,集體程序執行待加強。市委統戰部等6個部門(單位)大額資金支出計390.43萬元未經集體決策;市教育局支付績效工資,會議研究時間滯后。
(四)資金管理不規范,財務管控存在漏洞。一是市林業局等6部門(單位)專項資金結余計362.84萬元未及時上繳市財政。二是市林業局48.11萬元、拱橋鎮15萬元、市教育局15.72萬元改變專項資金用途。三是靈地鄉煙葉稅分成款19.35萬元未下撥產煙村,靈地鄉項目資金剩余20萬元未及時使用。四是靈地鄉菌棒回收基地工程建成后由村民個人使用,未簽訂相關管護協議。五是拱橋鎮等3個部門(單位)報支費用63.22萬元未附發票。
(五)內部管理不足,關鍵環節弱化。一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采購計6.93萬元,報價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市商務局、市林業局采購服務或商品,無資質公司參與報價;市商務局、靈地鄉采購服務計14.25萬元,報價均呈規律性差異。二是市商務局對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不嚴;市民政局對部分鄉村公益性骨灰堂項目驗收不規范。三是拱橋鎮梧地村項目規劃與策劃服務52萬元未進行政府采購。四是市商務局干部個人借款超三個月才收回。
(六)費用支出把關不嚴,資金統籌約束不強。一是市商務局、靈地鄉部分公務接待未執行“一事一結”。二是靈地鄉、拱橋鎮部分三公經費存在無預算、超預算列支。三是市林業局超額發放工會會員福利2.6萬元;拱橋鎮多發放鄉鎮工作補貼0.32萬元。
(七)審批程序不完整,合同結算滯后。一是新橋中心學校改擴建工程、靈地鄉集貿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未報送市發改局審批。二是市民政局2023年漳平市“福蕾行動計劃”服務項目、靈地鄉Y027線道路拓寬改造工程履約制度執行不到位。三是新橋中心學校改擴建工程、靈地鄉集貿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合同簽訂不規范,下桂林幼兒園提升改造工程超進度審批工程款。四是拱橋鎮困難戶集中安置點管理房及老人活動中心項目工程實施地點變更未審批。五是拱橋鎮2022年度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靈地鄉村道建設項目、靈地鄉長垵村2022年縣級土地開發項目未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六是拱橋鎮Y077線水毀修復項目、2021年度拱橋鎮農村道路安全防護工程、靈地中學學生宿舍樓工程、永福中學教工宿舍屋頂加固維修工程、漳平第三中學燃氣管道工程結算未按規定送審。
(八)對下監管不嚴,責任落實不到位。市殯儀服務公司違規收取遺體接運加班費17.23萬元;市殯儀服務公司違規收取骨灰盒費用1.02萬元。
(九)生態保護不到位,資源管理存短板。一是靈地鄉植樹造林任務未完成。二是靈地鄉謝地溪2023年至2024年河段未設立河長。三是靈地鄉1起292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未及時恢復。
四、民生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財務收支,市衛生健康局、市總醫院及各鄉鎮(街道)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1.市醫院、市中醫院未按規定將基礎績效獎納入繳費基數,其中養老保險基金計853.15萬元、職業年金計426.58萬元。
2.漳平市有15人同時存續雙重養老保險關系,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審計
1.績效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地執行不規范。一是拱橋鎮、官田鄉、吾祠鄉、桂林社區等4個鄉鎮(街道)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制度執行不到位。二是拱橋衛生院鄉村醫生績效未嚴格按方案執行。
2.資金支出不嚴謹,超范圍列支多發。一是象湖衛生院多支付醫療廢物處理費用7.18萬元。二是西園鎮、官田鄉、
赤水鎮等衛生院超范圍列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05萬元。
3.采購程序不規范,流程管控不嚴。一是西園鎮衛生院設備采購驗收把關不到位。二是永福中心衛生院采購詢價流于形式,報價公司存在關聯關系。
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一)工程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重點對漳平市教師進修學校第二附屬小學建設項目、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招投標、工程實施管理、建設資金管理及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市教師進修學校第二附屬小學建設項目未將初步設計和概算報送市發改局審批,未在施工前申請開工許可證。
2.市教師進修學校第二附屬小學建設項目工程招標文件、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項目設計招標文件條款設置不規范。
3.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項目超額支付工程進度款334.96萬元;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項目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補充協議。
4.市教師進修學校第二附屬小學建設項目工程、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項目已竣工驗收,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5.市工業園區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項目1#樓、5#樓使用率不高。
(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重點對漳平三中整體遷建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編制、項目建設管理、招投標及合同簽訂執行等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報表編制不規范,未將設備投資支出納入項目總投資、違規將行政處罰10.24萬元列入待攤投資。
2.初步設計和概算未編制且未按規定審批、竣工財務決算未報送市教育局審批。
3.工程招標文件、設備政府采購招標文件設置排他性條款,存在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的問題;課桌凳及講臺采購工程采購項目存在規律性差異報價。
4.背離招標文件內容,施工合同違規訂立的工程獎項條款,未在簽訂合同前收取履約保證金,137天施工工期未定責或認定錯誤。
六、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重點對市菁順交通發展有限公司、市富山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收入管理不到位。項目收益分配利潤188.28萬元、利息收入620.57萬元計808.85萬元未上繳國庫。富山開發公司廠房租金收入763.86萬元未上繳國庫,廠房租金109.05萬元未及時收取。
2.工程管理不規范。菁順公司5個項目開工前未按規定申報施工許可證;菁順公司7個工程項目招標前預算未按規定及時報送評審,3個項目未及時組織交工驗收。
3.資產管理不力。菁順公司出租地塊到期未辦理續租相關手續;富山開發公司標準化廠房閑置45767.39平方米。
4.財務收支不合規。菁順公司項目經理及設計負責人變更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收繳違約金30萬元,超進度支付工程款494萬元,提前支付監理服務費140萬元,超范圍列支借用交通局人員經費408.71萬元。
5.內部控制不規范。菁順公司未制定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具體實施細則及資金支出審批管理制度。
對本次市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我市審計局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并已出具審計報告,部分問題在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進行了整改,尚未整改的已要求限期整改糾正。市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在年底前報告整改情況。
七、審計建議
(一)強化統籌整合,縱深推進零基預算改革。規范各類收入管理,持續深化零基預算改革,規范預算支出管理,加強對專項資金審核把關,規范財政資金使用。
(二)規范工程項目管理,抓實質量安全管控。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規范限額以上的采購服務,加強合同管理,抓好施工現場管理和施工進度,確保工程質量。
(三)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推動資產盤活增效。組織力量開展國有資產全面清查,分類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國有資產定期盤點與動態更新機制,精準施策盤活閑置資產,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嚴守紀律底線,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過緊日子”要求。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從嚴從緊核定一般性支出,大力壓減非剛性、非重點支出,強化財經紀律監督問責。
(五)健全整改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從體制機制層面剖析共性問題根源,完善制度體系與考核評價,健全常態化、長效化整改機制。壓實部門主體責任,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持續鞏固整改成效。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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