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機構職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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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序號 |
具體職責(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
依據 |
負責股室 |
股室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辦公地點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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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國家、省、龍巖市、漳平市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政策和法規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并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交通綜合執法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職能,協調和規范全市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超限超載車輛行駛公路和公路路產路權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公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承擔全市道路運輸路線、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管理工作;承擔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性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車輛維修(不含拖拉機)、運營車輛二級維護、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不含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等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公路、水路涉外運輸的管理;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全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對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運輸實施安全監督職責;依法組織或參與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有關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準提出行業審查意見;編制交通部門年度財務計劃預決算草案并組織預算的執行;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監督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 (八)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和智能交通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擔全市國防交通戰備日常工作,規劃全市交通戰備網絡布局;擬訂和組織交通戰備項目建設,物資儲備和調用計劃;組織和管理訓練國防交通保障隊伍,配合軍事部門做好國防動員和征用工作。 (十)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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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起草有關綜合性文件、報告;負責文電處理、會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綜治、行政后勤、安全保衛、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獎懲、干部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開展全市交通行業人員素質教育和各類培訓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議案、提案;負責局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人才交流和智力引進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7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巖委辦發〔2018〕27號)、《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漳委辦發〔2018〕16號) |
綜合股 |
廖日仙 |
0597-7521048 |
漳平市和平中路44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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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財務計劃和事業預算、定期考核檢查,承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指標體系管理工作,分析各項財務指標,綜合編制財務會計決算;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專項基金籌集工作,擬訂資金使用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檢查督促各項制度和執行情況。承擔政府采購、清產核資、外匯、信貸有關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監督,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非稅收入的各種票證保管認領、使用、銷毀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承擔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建設項目和交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7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巖委辦發〔2018〕27號)、《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漳委辦發〔2018〕16號) |
財務股 |
林嬋 |
0597-7521048 |
漳平市和平中路44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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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等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管理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及網上辦事大廳交通窗口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系統法制工作,承辦有關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和起草全市交通行業有關政策措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交通應訴工作。 |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7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巖委辦發〔2018〕27號)、《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漳委辦發〔2018〕16號) |
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
張筱偉 |
0597-7521048 |
漳平市和平中路44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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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交通基礎建設的行業政策、規章、技術標準;研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擬訂交通規劃、計劃、統計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公路、航道、交通戰備的建設、運輸生產、養護管理、交通工業等中長期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督促、指導項目業主開展基本建設工程前期工作,對公路、水路項目的立項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行業審查意見,組織對交通重點建設工程風險評估和后評估工作;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投資的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外資引進和設備進口及合資項目的申報及轉報工作;參與交通發展建設資金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組織、管理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發布統計數據資料;組織全市公路、橋梁數據庫的建立、維護、更新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交通基礎建設的行業政策、規章、技術標準;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主要定額的實施;監督執行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維護交通基本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監督設計、監理、施工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重大問題;開展工程監督及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監督和指導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世行貸款項目的組織實施和交通扶貧工作;負責審核交通基本建設項目中的重大技術問題,組織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運用;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業主、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參建單位的信用考核工作;監督公路、航道及設施維護計劃的實施、檢查執行情況并匯總上報;負責對全市交通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企事業資質的審核上報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做好交通抗災救災工作。 |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7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巖委辦發〔2018〕27號)、《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漳委辦發〔2018〕16號) |
建設管理股 |
盧清景 |
0597-7521048 |
漳平市和平中路44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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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全市交通項目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的安全監管職能,認真貫徹國家安全工作法規和上級安全工作各項部署,督促落實局下屬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擬訂全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負責安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內河通航水域交通運輸安全、駕駛員培訓機構和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依法組織參與交通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平安建設和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市郵政業安全生產等工作。 承擔全市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政策、規范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負責漳平市道路運輸、交通物流等規劃編制,并負責監督實施。負責道路旅客運輸、公交客運、道路貨物運輸、汽車租賃、巡游出租車以及網約車、成品油價格補助等工作。負責城鄉客運一體化、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及巡游出租車與網約車統籌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協助道路運輸運營從業人員資格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維修、道路客貨運站場、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戰備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要求承擔道路運輸市場運行監測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生態環保、信息化和數字化建設,以及智慧運輸建設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協調本市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及時修訂戰時交通保障計劃和方(預)案;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國防交通專業隊伍建設,負責組織本市民用運力動員和征用工作,參加交通戰備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監(審)定和竣工驗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本市國防交通戰備物資儲備計劃;收集戰時交通保障相關的交通戰備工作資料,建立完善戰備資料數據庫,為交通動員保障提供決策依據。組織起草全市交通戰備工作重要報告、綜合性文件;負責交通戰備辦公室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抓好交通戰備綜合信息宣傳、報道、安全保衛等工作;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有關督辦工作。 |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27號)、《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巖委辦發〔2018〕27號)、《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漳委辦發〔2018〕16號) |
安全監督運輸管理與交通戰備股 |
陳天凱 |
0597-7521048 |
漳平市和平中路44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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