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單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根據《中共漳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漳平市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培育的若干措施〉等3份文件的通知》(漳委人才〔2023〕1號)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校(園)長隊伍素質,加大對市級優秀校(園)長的培養、管理及使用力度,激發校長隊伍活力,促進校長管理理念和辦學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評選第三屆“漳平市著名校(園)長”(以下簡稱“名校長”)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實施名校長工程,在全市評選出一批師德優良、學養深厚、視野開闊、管理規范,具有教育創新能力的名校長,引領全市校長隊伍建設,為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選拔評選
(一)評選數量
全市共評選“漳平市名校長”10名,其中:中學4名(含職專、基地),小學4名(含特教),幼兒園2名(含民辦園)。
(二)評選對象
1.普通中學、小學(完小及以上,應為12個班及以上的完?。?、大型幼兒園(中心園及以上〈含民辦園〉)、特殊教育學校任職滿三年的在職在崗校(園)長(不滿三年可申報“名師”)。
2.年齡:男196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197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校(園)長,原則上不推薦參加評選。
3.以下人員不得參選:在第二屆龍巖市名校長、漳平市名校長的三年名校長管理期內,因年度過程性履職考核或終結性考核評價不合格,而取消名校長待遇的;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年度考評不合格者,或違反教育教學相關制度、規定,受到群眾舉報,經查實,而取消名校長待遇的。
(三)評選條件
“名校長”應是具有獨特人格魅力的學校領導者和管理者,集實踐、理論、科研、教學、管理于一體的學者型、專家型校長,是政治思想作風好、境界情操素養高、組織管理能力強、理念先進有成效的,富有激情的教育思考者、實踐者和創新者。“名校長”推薦人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強烈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求真務實,為人師表、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克己奉公,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近5年(2018年-2023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為優秀等次。
2.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領導能力,熟悉現代學校行政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在教育界具有較高聲望。所領導的學校管理水平高、教育質量佳、辦學有特色,獲得設區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同行專家的肯定性評價,在任期內學校和個人獲得漳平市級及以上級別綜合性表揚。
綜合性先進單位的表揚指先進單位、成績突出先進集體、嘉獎先進集體等。
個人任教以來受到過漳平市(處級)及以上級別的綜合性表彰,表彰的界定:
綜合表彰主要是指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記功、嘉獎、“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杰出人民教師、模范教師、特級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農村教師、杰出人民教師、師德標兵、先進德育工作者、師德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優秀共青團干(員)、紀檢先進個人等。
以下類型的表彰,視同于漳平市(處級)及以上級別的綜合性表彰:地廳級及以上單位及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精神文明先進個人、拔尖人才、優秀人才、優秀青年專業人才、優秀青年教師、教學名師、名師、名校長;漳平市政府表彰或人事、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漳平市級名師、名校長;省教育廳表彰的課改先進個人,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省級及以上學科或專業帶頭人、骨干教師;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優秀科技輔導員。
3.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理論素養,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近5年來(2018年7月-2023年8月)撰寫(限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具有較高水平的學校管理或教育教學改革領域學術論文在漳平市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獲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完中校長須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5.現擔任正職校長職務3年(在不同學校任職可合并計算)及以上,獲得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并按規定參加校長提高培訓。
6.近5年來堅持上課,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平均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中學不少于320課時、小學不少于480課時。中心學校、普通中學校級正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3;9個班及以上幼兒園園長不少于60個工作日,9個班以下幼兒園園長不少于80個工作日。中職學校平均每學年達400課時以上,下企業實踐每周計8課時。校級正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3。
7.近3年(2020-2023學年)所在學校教學質量:中學在全市排名名列二分之一前;小學在同類校排名名列二分之一前。或者所在學校校長績效考核(目標管理考核)名次在同類校排名二分之一前。
8.近5年(2018年7月-2023年8月)在漳平市級及以上開設過較高水平的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得到廣泛好評。以下情況可視同相應級別的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①在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委托舉辦的教育教學培訓班上授課(非培訓班學員),可相應視同省、市、縣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②在中國教育學會學科專業委員會舉辦的優質課評比活動中獲獎可視同1次省級示范課。
?、?font>在教育部門開展的“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精品課”評比中,國家級獲獎視同1次省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省級獲獎視同1次市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市級獲獎視同1次縣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
開設公開課、示范課和專題講座的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活動的有關單位印發的文件或出具的證明、公開課(示范課)教案、講稿等。
9.近3年內,在履行校長崗位職責期間,所任職學校未發生過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和違規辦學行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未發生職務違規違紀行為。
三、評選工作要求
1.各校(園)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領導。要廣泛宣傳,深入發動,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注意自下而上逐級擇優推薦,保證推薦人選的廣泛性、代表性,充分發揮評選 “名校長”的引導激勵作用。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嚴格推薦的標準和程序,好中選優,寧缺毋濫;認真審核推薦材料并對材料內容負責,嚴禁報送不符合推薦條件的人選。推薦名單確定后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所有評選條件計算時間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4.漳平市“名校長”評選管理領導小組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對參評對象進行評審;專家評審組將評審情況上報評選管理領導小組。
5.漳平市“名校長”評選管理領導小組對參評對象及專家組評審結果進行審批。
6.漳平市 “名校長”入選對象,將分別在漳平教育網等媒體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7.已經評上龍巖市第三屆“名校長”人員,此次不再推薦參評。
四、管理要求和津貼制度
1.“名校長”實行動態管理,三年為一個管理周期。
2.“名校長”在管理周期內,由漳平市人民政府發給漳平市“名校長”津貼,每人每月600元,或學校自籌解決。主要用于教育科研項目、進修培訓、調研學習考察、學習資料等費用。
3.漳平市教育局、進修學校將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對“名校長”進行年度考核評價,實行考評淘汰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刑事處罰者,年度考評不合格者,或違反教育教學相關制度,受到群眾舉報,經查實者,即取消“名校長”稱號及相關待遇。
4.調離教育系統和本市,或退休、轉崗不再擔任校長工作,所享受的“名校長”待遇自然取消。
五、推薦上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1.參加“名校長”評選的校長應填報、提交下列材料:
①《漳平市“名校長”申報表》(一式3份);
②《漳平市“名校長”申報簡明表》(一式15份);
?、?font>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水平的論文、論著和科研成果材料原件,按職稱評審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④個人獲獎證書、所在學校獲漳平市級及以上表彰證書、學歷證書、校長培訓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書、校級領導職務任命文件及2018~2023學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公示情況說明(由所在學校負責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各學校負責對本校(單位)參評人員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填寫好《漳平市名校長參評人員情況匯總表》。
3.以上材料請于2024年2月23日前上報人事股?!墩钠绞忻iL參評人員情況匯總表》、參評個人的《漳平市“名校長”申報簡明表》需發送電子文檔,郵箱:jy7532452@163.com。
附件:1.漳平市“名校長”評選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漳平市“名校長”申報表
3.漳平市“名校長”申報簡明表
4.漳平市名校長參評人員情況匯總表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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