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激勵全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積極投身教育事業,引導廣大教師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大先生”,持續擦亮“學在漳平”教育品牌,全方位推動漳平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漳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精神,擬在教師節期間表揚一批教育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現將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揚名額分配
(一)教育工作成績突出集體15個。其中:中學5個,小學8個,學前教育2個。
(二)教育工作先進個人76名
1.優秀教師70名(其中民辦園1名);
2.優秀教育工作者6名(名額分配詳見附件)。
二、評選條件
(一)教育工作成績突出集體的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各級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在抓好基礎教育和完成其它教育中心工作任務中成績顯著。
2.認真落實“兩全”方針,培育“四有”新人。學年內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師生無嚴重的違法違紀現象或犯罪行為。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同類校前茅。初中“五率”〔初中學生(九年級)三年鞏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中考單科優秀率、中考總分得分率、中考單科低分率〕達同類校前列;小學入學率達99.5%以上,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各類殘疾少兒入學率分別不低于95%,教學質量名列同類校前列。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87%以上,學前一年幼兒入園率達98%以上,辦學水平達相應等級的評定標準。
3.學校管理科學,辦學富有特色。學校各級管理制度完善,班子團結協作,黨組織凝聚力強,工會組織參政議政制度化。全體教師團結一致,積極進取,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學校努力探索辦學新路子,從實際出發,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著力抓好教研教改和教師崗位練兵工作。嚴格遵守上級收費的有關規定,無亂收費現象。
4.遵紀守法,本單位教職工在本學年無違紀違法問題。
5.評選推薦為成績突出集體的單位必須是漳平市級或以上文明學?;蛄x務教育管理標準化學校。
6.“四園”建設和“四大活動”開展成效顯著。
(二)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的基本條件
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積極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爭做新時代“四有”好老師和“四個”引路人,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光榮形象,從事教育工作五年及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按規定完成教學工作量,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課堂教學改革、現代教育技術裝備運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顯著,教學質量名列同類校前列;
3.近3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
4.在教育科學研究、技術推廣、指導學生各類競賽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或者明顯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5.在學校管理、“四園”建設和“四大活動”開展方面有突出成績。
三、評選辦法
(一)教育工作成績突出集體的評選,由市教育局組織,產生初選名單后,報市政府審批。
優秀教師,由各中學、中心學校按分配名額組織初選,名額分配按教師數比例進行下達,教師數較少的學校采取兩所學校共同下達1個名額,由學校各自推薦人選上報教育局研究,輪流安排。各項單列表揚對象由市教育局有關股室初審,市教育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評選中應注意:1.凡在近兩年(2021年、2022年),已受到漳平市級或以上表揚(不含單項表揚),或者今年已推薦上報省、龍巖市表揚的,不再參加此次評選、表揚,但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除外。2.應著重評選在農村、山區第一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骨干教師;女教師應占一定比例;從事黨團隊工作、校園綜治工作、實驗室工作、藝術教育工作、體育工作、后勤工作并做出顯著成績的,一并參評。3.評選時應參照教職工當年的考評業績。4.凡本學年曠職1天以上或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累計15天以上的教師以及近三年教育教學質量被單列管理的教師,不能參加評選、表揚。
優秀教育工作者,由相關職能股室初選推薦上報教育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
(二)初評出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須在單位公示7天,無異議后向當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報告,并征求社區黨組織意見,無異議的,填寫呈報表,按程序報批。未經公示的一律取消評選資格。
成績突出集體、優秀教師呈報表、優秀教育工作者呈報表(到本校郵箱或教育平臺下載)一式一份于7月30日前送市教育局人事股初審匯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2023學年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名額分配表
2.2022~2023學年漳平市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匯總表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2022~2023學年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名額分配表
|
單 位 |
類 型 |
名額 |
單 位 |
類 型 |
名額 |
|
|
中學校長、書記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城北小學 |
優秀教師 |
1 |
|
|
中心學校校長、書記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特教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幼兒園園長、書記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實驗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基層教研員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第二實驗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市教育局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寶娘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教師進修學校 |
優秀教育工作者 |
1 |
工業園區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漳平一中 |
優秀教師 |
5 |
城北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漳平二中 (含拱橋、官田中學) |
優秀教師 |
6 |
城南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漳平三中 (含吾祠、靈地中學) |
優秀教師 |
5 |
菁東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職業中專 |
優秀教師 |
2 |
新民小學 |
優秀教師 |
1 |
|
|
實踐基地、南洋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桂林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2 |
|
|
和平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和平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蘆芝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蘆芝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西園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南洋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永福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西園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永福初中 |
優秀教師 |
1 |
拱橋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溪南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永福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5 |
|
|
象湖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官田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新橋中學 (含麥園初中) |
優秀教師 |
1 |
溪南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雙洋中學、赤水中學 |
優秀教師 |
1 |
象湖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實驗小學 |
優秀教師 |
2 |
新橋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2 |
|
|
第二實驗小學 |
優秀教師 |
1 |
吾祠中心學校、 靈地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附屬小學 |
優秀教師 |
2 |
雙洋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第二附屬小學 |
優秀教師 |
2 |
赤水中心學校 |
優秀教師 |
1 |
|
|
鐵路小學 |
優秀教師 |
1 |
民辦幼兒園 |
優秀教師 |
1 |
|
|
逸夫小學 |
優秀教師 |
1 |
||||
|
城關小學 |
優秀教師 |
2 |
合 計 |
76 |
注:1.中小學校長、書記:含中學、中心學校、市直中小學校長、書記;2.幼兒園園長、書記:含市直園、中心園、獨立園園長、書記。
附件2
2022~2023學年漳平市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匯總表
|
序號 |
姓 名 |
性別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 |
身份證號碼 |
職 務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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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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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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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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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只交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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