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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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擬不予批準的原因)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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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漳平市海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20000噸木顆粒生物質生產項目 |
福建省龍巖市漳平市和平鎮和平村 |
漳平市海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龍巖市瀾球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該項目位于漳平市和平鎮和平村,項目租賃現有閑置廠房,占地面積約為13333.4m2,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體工程、儲運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其中主體工程:租賃現有已建1層鋼結構廠房,占地面積2500m2,主要設置破碎區、粉碎區、成型造粒加工區、成品倉庫,預留車間2個(未建);儲運工程:原木露天堆場占地面積500m2,成品庫占地面積500m2,位于生產車間內;公用工程:辦公區占地面積80m2,供水:生活用水取自山泉水,供電:由和平鎮和平村變電站統一供給,排水:雨污分流制,雨水通過廠區雨水溝排放;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山林地澆灌;環保工程:項目無廢水產生,粉塵:①破碎機及搖擺篩粉塵經收集后采用旋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 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②粉碎機粉塵經收集后采用旋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 高的排氣筒(DA002)排放; ③上料倉粉塵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 高的排氣筒(DA003)排放; ④制粒機廢氣采用自帶濾筒除塵器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⑤原料卸料、貯存過程產生的粉塵經車間內自然沉降,及時清掃。 噪聲:合理布局噪聲設備,加強墻體密閉等措施并加強管理, 固廢:生產固廢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暫存垃圾桶,由環衛定期清運。 |
1.項目應嚴格按申報工藝、規模組織建設;不得回收帶有油漆或含有各種粘接劑及其化合物的板材。 2、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生產過程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表1中的旱地作物澆灌標準后用于周邊山林地澆灌,不外排。 3、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散裝物料在運輸、臨時存放和裝卸過程中應采取防風、防雨、遮擋等抑塵措施,生產車間需密閉;強化運行管理和設備維護,減少生產裝置 “跑、冒、滴、漏”和廢氣無組織排放。破碎、搖擺篩、粉碎廢氣經有效收集后通過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上料倉粉塵通過有效收集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制粒機粉塵采用自帶濾筒除塵器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相關排放標準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各排氣筒高度應符合相關要求。 4、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進行噪聲治理,項目夜間不生產,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5、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 6、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嚴格落實各種環境應急保障措施,加強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 |
項目受理前由業主進行了網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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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時間: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6月03日(5個工作日)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三、聯系方式
電話:0597-3099654、7538879(傳真)
電子郵箱:zphbsp7533918@163.com
通訊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環西路26號
郵政編碼:364400
龍巖市漳平生態環境局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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