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煙產業是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是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為落實共享發展的理念,使廣大煙農在煙葉發展中擁有更多獲得感,考慮到烤煙產業涉及廣大農業生產、鄉鎮地方政府的積極主動性,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現代煙草農業建設六條措施的通知》(政辦〔2015〕54號)、《福建省煙草專賣局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永久煙田建設工作的通知》(閩煙〔2019〕16號)、《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永久煙田建設促進煙農增收工作的通知》(龍政辦〔2019〕141號)精神,結合規范性工作要求,制定《漳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4-2026年煙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目標任務
通過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漳平烤煙產業規模發展并穩定在6萬擔以上,力爭煙葉規模占龍巖煙區總量的10%以上,進入國家重點煙區行列。
三、工作進展
漳平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多次帶領煙草、國土、農綜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各地開展調研,分析總結歷年我市烤煙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探討改進意見,結合漳平實際制定烤煙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四、范圍期限
范圍:漳平市、新羅區烤煙種植區;期限:2024-2026年。
五、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根據龍巖市政府下達的烤煙種植收購計劃任務,將任務分解到各產煙鄉鎮,各產煙村任務由各鄉鎮、煙草部門共同下達,實行“以煙養煙”政策,將煙葉稅優先提取部分資金用于扶持煙農烤煙種植、煙葉種植保險、煙基管護基金等,煙葉稅剩余部分資金由市、鄉鎮、村三級按比例提取作為烤煙產業發展基金,進一步夯實烤煙產業發展基礎,保障我市烤煙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扶持政策
煙葉稅用于鼓勵地方發展煙葉產業,促進糧煙產業持續穩定發展,保障糧食安全;幫助煙農降低生產投入,擴大種植規模,降低種植風險;完善煙葉生產基礎設施,保障設施正常運行,促進漳平煙葉高質量發展。
1. 煙葉稅優先扶持項目
(1)煙農獎勵:按實際交售數量,每擔上中等煙(B4F除外)扶持100元,用于煙農種植煙葉獎勵。獎勵資金在煙葉收購結束后,由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到農業農村局,再按標準兌現到各煙農。
(2)煙葉種植保險:對簽訂煙葉產購合同、自愿投保煙葉種植保險的煙農,保險費補貼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煙基管護基金:按當年煙葉稅收入的3%提取,資金在煙葉收購結束后由市財政局劃撥至水利局。
2. 煙葉稅余額扶持辦法
(1)市財政部分。漳平市按煙葉稅余額的40%提??;新羅區按煙葉稅余額的10%提取。
(2)漳平市產煙鄉鎮部分。完成市政府當年下達的生產種植任務的產煙鄉鎮,按煙葉稅余額的30%提取煙葉發展基金,未完成任務的按煙葉稅余額的15%提取煙葉發展基金,收購結束后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到各產煙鄉鎮。
(3)漳平市產煙村部分。完成當年生產種植任務的產煙村,按煙葉稅余額的30%提取煙葉發展基金,未完成任務的按煙葉稅余額的15%提取煙葉發展基金。提取的煙葉稅在收購結束后由市財政局劃撥到各產煙鄉鎮,由各產煙鄉鎮負責撥付給產煙村。
(4)新羅區烤煙生產收購政策。新羅區按煙葉稅余額的90%提取煙葉發展基金,由市財政局將資金劃撥至市農業農村局,由漳平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根據煙葉工作需要制定使用辦法。
六、注意事項
1. 在政策執行時,要注意煙葉稅要優先提取用于煙農烤煙種植、煙葉種植保險、煙基管護基金等項目,剩余煙葉稅才能用于扶持市、鄉鎮、村三級財政。
2. 對產煙鄉鎮、產煙村任務的核定以當年度出臺的漳平市烤煙生產工作意見為依據。
七、關鍵詞詮釋
1. 煙葉稅:是指以納稅人收購煙葉的收購金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煙葉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收購煙葉的單位。
2. 煙農獎勵:是指對簽訂煙葉種植收購合同的煙農,在煙葉交售完成后,對其交售的上中等煙葉給予的獎勵。
3. 煙葉種植保險:是指在煙葉大田種植期間因雹災、洪水、內澇、暴雨、旱災、風災等自然災害投保的一種險種。
4. 煙基管護基金:是指從煙葉稅提取的用于煙葉基礎設施項目(含烤房)的損毀修復、日常養護的資金。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黃慧敏,聯系電話:0597-327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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