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漳平市煤炭管理局權責清單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18〕76號)文件精神,經市煤炭管理局梳理、市審改辦審核,確定漳平市煤炭管理局共有權責事項共32項。其中,行政處罰15項,行政強制1項,行政監督檢查2項,其他權責事項8項,其他行政權力4項,公共服務1項。共有追責情形390條。現將調整后的權責清單予以公布。
附件:漳平市煤炭管理局權責清單
漳平市煤炭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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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