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五批)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SD2LY20201021X004 | 投訴龍祥水電站2020年6月加高河壩體10多米,這樣會淹沒田地50余畝,旱地20余畝,竹林約定5畝,水渠建設用地15畝,并會造成河道斷流,影響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態平衡,反映多次無果。要求恢復耕地,恢復生態,取締加高河壩。 | 漳平市 | 水 | 1.關于反映“龍祥水電站2020年6月加高河壩體10多米”問題。2005年6月漳平市經貿局《關于漳平市溫坑一級水電站技改項目核準的批復》,同意電站攔河壩加高到7.5m。經核查,該電站10月份攔河壩施工至設計高度6.5m,未達信訪反映加高10多米高度。 2.關于反映“加高壩體會淹沒田地50余畝,旱地20余畝,竹林約定5畝,水渠建設用地15畝”問題。根據漳平市自然資源局現場核實及RTK測量,攔河壩加高后,會增加水田淹沒3.0 畝。該電站攔河壩加高以后,水庫發電泄水閘閥全開度打開放水,水庫未蓄水,按徑流方式引水發電,至今未增加淹沒土地。 3.關于反映“會造成河道斷流,影響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態平衡”問題。該電站于2018年12月完成最小生態下泄流量設施的改造,安裝了在線監控裝置,并聯入省環保監控平臺實施在線監控。2020年5月份起,根據生態環境部門監控平臺數據不合格每月通報的情況,電站均正常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態流量。未發現信訪件反映的會造成河道斷流,影響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態平衡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1.鑒于該電站攔河壩加高后,需新增用地征用手續尚未辦理。漳平市政府要求漳平市水利局責令漳平市龍洋水電有限公司溫坑一級水電站于2020年11月30前拆除新加高部分的壩體,現正在拆除中,此工作由雙洋鎮政府督促業主提供整改報告及壩體撤除過程影像資料。 2.漳平市政府要求漳平市水利局責令漳平市龍洋水電有限公司溫坑一級水電站不得蓄水超過原來的蓄水位,以確保不新增淹沒土地,并嚴格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態流量。 |
正在辦理 | 無 |
| 2 | SD2LY20201021D007 | 投訴村居民區的張某某養豬場,污水直排流入河溝,養殖生豬約100來頭,夏天蚊子蒼蠅特別多,臭氣熏天,窗戶都不敢開。 | 漳平市 | 水、大氣 | 經調查核實,張某某養殖場所在區域為禁養區,在2017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前,該生豬養殖場已關閉。去年以來,市場生豬價格大幅上漲,受利益驅使,今年9月,張某某先后購買6頭母豬和16頭乳豬在場內復養,累計復養生豬22頭。養殖場豬糞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為肥料,豬尿水用管道引到附近的沼氣池,然后再抽到養殖場上面的山場灌溉樹林,現場未發現污水直排河溝現象。信訪件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 基本屬實 | 1.已責令溪南鎮政府督促立即進行清欄。10月23日,溪南鎮政府工作人員再次到現場核實,被信訪人已將豬場內養殖的生豬全部清欄。 2.漳平市溪南鎮黨委對生豬養殖業巡查管控不到位、污染防治履職不力的包村干部及行政村予以通報批評。 3.漳平市政府要求溪南鎮政府舉一反三,對轄區生豬養殖場進行全面排查,堅決制止違規養殖行為,指導合規養殖場切實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減少生豬養殖污染對環境的影響。 |
正在辦理 | 給予1名包村干部及1個行政村通報批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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