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改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有效提升營商環境和簡化辦事手續,根據省工改辦《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審批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閩建審改〔2021〕1號)要求,相關審批部門已對涉及工程建設項目所有審批服務事項(含市政公用服務事項)和并聯審批事項的申請材料予以簡化或清理,清理后的任務清單已經各單位法規股室審核,并已報龍巖市直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現將清單正式公布。
取消、保留的申請材料清單清理完成后,各審批服務部門將清理成果在“福建省事項管理系統”“龍巖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的申請材料模塊詳細錄入或調整材料的名稱和格式、調用或提供方式等進行說明,通過辦事指南方式對外公開。各審批服務部門在審批過程中按清理要求調用、核驗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證照和信息或實行部門內部流轉,僅收取電子文書、電子證照不再收取紙質材料。實行電子化申報、電子證照應用和電子檔案歸檔為原則,提供紙質材料為例外,如申請材料、證照和信息確實無法調取、核驗或內部流轉的,方可要求申請人上傳電子材料、證照和信息或提交紙質材料。
附件:漳平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保留的申請材料清單
漳平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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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