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道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根據《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9〕56號)工作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2019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聯系人:張學軍,陳瑾,電話:0597-3270971,傳真:0597-3270971)。
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
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24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
行動2019年工作要點
2019年,全市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全力穩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努力為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現工作要點制定如下:
一、加強道安組織領導
(一)5月下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整充實完善道安工作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配齊各級道安辦專職工作人員到位并認真履職,健全運行機制,落實經費保障。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5月下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道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2019年工作要點,明確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市道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進落實。5月31日前,市道安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道安辦修訂完善道安工作規則和制度,細化職責分工,進一步壓實道安工作責任。
責任單位:市道安辦、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強化源頭安全監管
(四)加強“兩客一危”衛星定位監控平臺應用,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考核制度,規范違規和異常數據的發現、反饋、處置等閉環流程,實現車輛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等風險管控、動態預警等功能。年底前,實現“兩客一危”、校車、渣土車及重型貨運車輛入網率達100%,“兩客一?!奔靶\嚿暇€率、軌跡完整率和數據合格率達95%以上。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
(五)加大機動車檢驗報廢告知催辦力度,年內實現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游客車、校車、?;愤\輸車檢驗率達99.5%,“營轉非”大客車檢驗率達98%,五類重點車輛報廢率達99.5%;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滿分學習率分別達99%、99.5%、99.5%,校車、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人審驗率均達99.5%。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推廣應用“兩客一危”車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根據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標準,推動全市公交車駕駛室防護隔離設施的改造和增設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七)加強渣土車對接管控平臺建設、監督管理和指導,做好建設項目渣土車運輸源頭管理,對超速、超區域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及時反饋、及時處置。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渣土辦等部門。
(八)推動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嚴禁超標電動自行車在我市生產、銷售。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違法違規生產的低速電動車產品銷售和上道路行駛。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九)推進機動車檢驗機構“三檢合一”資質認定和檢驗設備強制檢定工作,落實獲證車輛檢測機構檢測能力“事中事后”監督措施,加強對在用機動車檢驗,配備的汽車安全帶應完好且能正常使用,防止出現“座墊套覆蓋遮擋安全帶”“安全帶綁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十)推進駕駛人信用信息管理體系,推動將嚴重交通違法、責任事故等信息納入個人征信記錄,研究制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建立排名通報制度。推行大型客貨車駕駛人職業教育。嚴格落實“兩個教育”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文明交通進駕校“五個一”活動。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
三、落實推進道路隱患治理
(十一)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大力推進公共交通體系建設,制定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發展建設規劃,完善主次干道網,著力解決“人非共板”“機非混行”等突出問題。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設施管理辦法,落實統一歸口管理和經費保障。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十二)加強校園周邊道路安全管理。規范校車管理,排查縣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區主干道)沿線校園及周邊道路安全隱患,相關部門聯合開展交通亂象整治,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實標志標線完善、上下學高峰期交通組織行動方案,改善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環境,提高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三)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對新、改、擴建公路項目推廣安全性評價。按時、保質完成全市4處重點隱患路段整治任務,推動新增排查的事故多發和危險隱患點段,按督辦標準分別納入2020年省、市、縣三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年內,按時完成省交通運輸廳下達我市實施農村公路生命防護工程、普通國省道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改造公路危橋計劃任務數,新改擴建城市道路由住建部門按照年度計劃任務數完成。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公路分局等部門,龍巖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四)組織開展農村地區道路臨近池塘、水渠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推進落實農村道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設施“五有工程”(有減速坎、警示牌、路中隔離、監控和路燈照明)。年內,國省道沿線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設施“五有工程”完成率達30%以上。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五)加強轄區高速公路沿線安全隔離設施、收費站出入口攔阻設施和服務區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時修復完善破損的安全隔離設施,查處摩托車、勸阻行人違法上高速公路行為。
責任單位:龍巖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區、龍巖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六大隊。
四、加強防控體系建設
(十六)推進農村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建設,分級規劃示范勸導站建設標準,推進勸導工作向廠區、景區及校園周邊延伸。年內,國省道沿線行政村主要出入口(人口在5000人以上、日均車流量1000輛以上的),按照標準建設示范勸導站。持續開展“平安農機”示范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七)推動全市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點)電子抓拍系統建設,引導貨車主動進站接受檢測。新建道路同步啟動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建設規劃,實現對違法車輛預警攔截。協助省級有關部門完成對全市國、省道交通技術監控設施的建設改造,進一步加強溪口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點)電子抓拍系統的應用。完善、優化轄區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單”工作機制,推進實施轄區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的改造建設。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龍巖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漳平片區。
(十八)健全完善集交通運行監測、安全風險研判、重點車輛管控、應急指揮調度、勤務監督考核等功能為一體的縣級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加大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緝查布控系統推廣應用。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十九)開展惡劣天氣、重大事故、地質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提高應對交通突發案(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年內,要建立1支摩托車鐵騎執法隊伍,加強路面交通應急事件處置。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衛健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加強全市惡劣天氣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在交通領域的對接應用,拓寬預警服務發布渠道。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五、營造嚴管嚴督氛圍
(二十一)嚴格落實“一超四罰”措施,組織開展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以“兩客一危一貨”、校車、渣土車、摩托車等車輛為重點,嚴查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常態長效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
(二十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周末、重大活動期間組織開展“夜查”行動,嚴厲查處酒駕、醉駕、毒駕、超限超載及非法營運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零酒駕”事故鄉鎮(街道)、村居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三)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七進”工作。組織開展“暢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進村入戶宣傳活動。拓展延伸縣、鄉、村三級“漳平交安微學群”,定期推送相關交通安全信息內容。推進鄉(鎮、街)組建交通安全宣傳隊伍,結合傳統節日、趕圩集市、婚喪嫁娶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宣教活動。積極探索推廣鄉(鎮、街)、商店LED電子顯示屏、多功能流動宣傳車等載體,提升農村交通安全宣傳實效。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教育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四)新聞媒體常態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縣、鄉兩級主要電視、廣播節目每日至少刊播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充分利用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物流運輸場所、樓宇梯視等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加強對交通安全師資力量的培訓工作,嚴格落實各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課程表,確保學生每年不少于4個課時的交通安全知識常識的教育。
責任單位: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五)年內,規劃建設至少2個農村交通安全專項宣教基地,爭創建設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主題公園。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督促道安責任落實
(二十六)各級各部門對照三年專項行動目標任務,落實定期指導、階段通報、年度考評措施,并綜合運用平安建設、績效、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等考評機制,加強道安工作的目標考核。
責任單位:市道安辦、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七)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責任督導的實施意見》(閩綜治辦〔2017〕50號)、《福建省安全生產警示通報和約談制度》(閩安委〔2019〕1號)和《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閩安委〔2019〕2號),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責任督導,落實開展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案件的深度調查,今年重點督促對已發生一次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鄉鎮落實整改工作;結合實際對事故多發交通秩序混亂的鄉(鎮、街)列為重點督促整改對象。對道安整治工作被動應付、措施落實不力或事故多發頻發的,采取視頻會點評、警示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并納入年度考評,推動問題整改和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八)建立道安綜合整治工作月通報制度,強化信息報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道安辦及市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月底前向市道安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當月工作開展落實情況,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底前報送上個季度工作情況小結,12月10日前書面報年度工作總結。
責任單位:市道安辦、市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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