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鞏固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成效,按照龍巖市政府統一工作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19年至2021年底,在全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2019-2021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24日
漳平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專項行動 (2019-2021年)實施方案
根據龍巖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202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行動要求,結合漳平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目標
到2021年,通過落實五大機制,重點實施“一局一行動”,推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三年專項行動期間,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實現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大交通事故起數的年平均數與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數相比均下降5%以上。
二、主要任務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機制
1.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各級政府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本行業開展道安綜合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市道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加強工作考核和督導問責。將道安工作成效納入平安建設、績效、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等考評體系,綜合運用警示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問責措施,壓實道安工作責任。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公安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管機制
3.推進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應用。推廣應用“兩客一?!避囕v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根據公交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標準,推動公交車駕駛室防護隔離設施的改造和增設工作。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
4.強化車輛安全監管。加強機動車產品生產一致性和市場準入監管。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管的意見》(閩市監標創〔2019〕53號),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加強對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道路通行的監管。嚴格落實機動車檢驗、維修、報廢等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標機動車、非法改裝、拼裝和逾期未檢驗、未報廢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
5.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管。督促企業規范監控平臺使用與管理。構建覆蓋全市并與省級聯網的重點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實現“兩客一?!薄⑿\?、渣土車及重型貨運車入網率達100%,“兩客一?!奔靶\嚿暇€率、軌跡完整率和數據合格率均達95%以上。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門。
6.強化駕駛人教育培訓。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建立排名通報制度。推行大型客貨車駕駛人職業教育。嚴格落實“兩個教育”工作機制,提升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和滿分學習率。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7.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落實“三同時”制度,對新、改、擴建公路項目推廣安全性評價,安全設施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到2021年,按時完成省交通運輸廳、住建廳下達我市(2019、2020、2021)提級改造農村公路、新改擴建城市道路、改造普通公路危橋、實施公路生命防護工程的任務數。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應急局、公安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8.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加強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隱患整治,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設施管理辦法,落實統一的歸口管理和經費保障。完善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體系,大型建設項目100%通過交通影響評價。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9.滾動排查治理道路隱患。加大對臨水臨崖、急彎陡坡、隧道橋梁、交叉路口的隱患排查,逐年將排查出的事故多發和危險隱患點段,按督辦標準分別納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推動隱患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路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龍巖高速管理公司漳平片區,龍巖高速交警六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機制
10.夯實農村基層基礎。完善示范村居及勸導站建設,推進勸導工作向廠區、景區及校園周邊延伸。全面落實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長制”,到2021年,每個村居配備不少于2名專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國省道沿線村居主要出入口100%建成交通安全示范勸導站,農村交叉口100%落實交通安全設施“五有工程”(有減速坎、警示牌、路中隔離、監控和路燈照明)。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1.建設公路交通監控系統。加大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國省縣道沿線和交叉口的交通監控設施建設,整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公司等單位道路視頻監控資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實現信號燈、電子警察、卡口監控覆蓋我市道路主要路口路段。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分局等部門,龍巖高速管理公司漳平片區,龍巖高速交警六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2.加強公路防控網建設。推進實施科技治超、科技治違工作,推動全市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點)電子抓拍系統建設,引導貨車主動進站接受檢測。完善、優化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單”工作機制,全面實施入口稱重檢測。全面建成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干線公安交通警察執法站。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等部門,龍巖高速管理公司漳平片區,龍巖高速交警六大隊。
13.強化路面秩序管控。組織開展“兩客一危一貨”、校車、渣土車、摩托車等車輛專項整治。加大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推廣應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周末、重大活動期間組織開展“夜查”行動,嚴厲查處酒醉駕、三超一疲勞及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機制
14.健全交通安全宣教機制。推動新聞媒體常態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實行交通違法群眾舉報獎勵制度。推進鄉鎮組建交通安全宣傳隊伍。落實單位、企業和農村“五長一員”(派出所所長、交警中隊長、鄉(鎮)長、村主任、中小學校校長和交通安全員)交通安全宣傳責任。
責任單位:市道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5.開展文明交通素質教育。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七進”(進企業、校園、機關、社區、農村、家庭、公共場所)活動。嚴格落實各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課程表,確保每年不少于4個課時。開展“零酒駕”鄉鎮(街道)、村居創建和文明交通進駕?!拔鍌€一”活動。建立交通安全信用體系,推動將嚴重交通違法、責任事故等信息納入個人征信記錄并提供共享服務。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等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6. 推進交通宣傳載體建設。到2021年,我市至少建成2個農村專項宣教基地、配備1臺多功能交通安全LED流動宣傳車;同時積極創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主題公園。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重點項目
(一)市教育局牽頭開展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環境提升行動。加強和規范校車管理,教育部門要逐年排查縣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區主干道)沿線校園及周邊道路安全隱患,聯合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等執法部門開展交通亂象整治,并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并落實標志標線完善、上下學高峰期交通組織行動方案,提高校園及周邊交通管理和交通志愿服務水平。
(二)市工信局牽頭開展車輛生產企業安全監管行動。按照職能,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編制非機動車產品目錄,市工信局指導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2019-2020年,按照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和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引導有條件的低速電動車企業轉型升級。2020-2021年,按照新能源汽車安全技術標準,指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做好工作落實。
(三)市公安局牽頭開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識提升行動。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勢,緊盯重點人、車、路和重點違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重交通違法。加強警示宣傳教育,積極策劃和組織文明交通系列宣傳報道,推廣微博、微信和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作用,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宣傳作品評選活動。
(四)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城市道路和渣土車綜合監管行動。加強城市道路隱患治理,逐年優化道路網和安全防護設施。加強與市級渣土車管控平臺的聯網,做好建設項目渣土車運輸源頭管理,督促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嚴格執行當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處置管理規定。
(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開展道路運輸安全提升行動。建立與省級聯網的衛星定位公共服務平臺,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規范違規和異常數據的發現、反饋、處置等閉環流程。加大打擊非法營運工作力度,持續開展公路隱患治理,加強日常監管和審核驗收。
(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開展“平安農機”示范創建行動。2019-2021年,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的要求和龍巖市“十三五”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目標任務要求,積極創建“平安農機”示范鄉,每年至少抓好一個示范鄉(鎮)創建工作。
(七)市文體旅游局牽頭開展旅行社租賃旅游包車治理行動。加強旅行社購買交通服務環節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督促其租賃有資質旅游車輛,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八)市應急局牽頭開展應急救援提升行動。負責組織牽頭各部門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應對能力和水平。
(九)市市場監管局牽頭開展車輛經營銷售領域監管行動。2019年以電動自行車為重點、2020年以低速電動車為重點、2021年以機動車為重點,部署開展銷售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銷售非法改裝、拼裝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市氣象局牽頭開展交通氣象服務提升行動。2019年,加強惡劣天氣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在交通領域的對接應用。2020年,建設涵蓋風險預警產品、應急管理、信息發布、用戶管理及監控管理于一體的交通氣象服務平臺。2021年,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氣象風險指標體系。
(十一)龍巖高速管理公司漳平片區牽頭開展高速公路通行服務提升行動。推進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護設施提升工作,加強高速公路沿線安全隔離設施、收費站出入口攔阻設施和服務區的巡查與管控;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信息發布;探索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參與的高速公路橋下空間治理聯動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具體方案,加強組織部署,切實把三年專項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實。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親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進。市道安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牽頭各相關成員單位,定期組織召開道安辦主任會議,研究部署推動工作。
(二)健全保障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完善機構,配齊道安辦專職人員,切實保障道安辦日常辦公、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交通管理和執法隊伍、裝備建設等需求,要對勸導站、交通安全協管員和勸導員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建立惡劣天氣、事故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定期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三)嚴格督導考評。將加強對道安工作的目標考核,道安辦要建立綜合治理工作月通報制度,并適時開展明查暗訪,跟蹤督促工作進展。對工作成效明顯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和做法;對工作被動應付、措施落實不力或事故多發的,要采取視頻會點評、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切實推動工作落實。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道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于2019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本部門三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上報 ,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年度書面工作總結報市道安辦。
聯系人:張學軍,聯系電話:0597-327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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