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901-0600-2024-00002
- 備注/文號:漳菁辦〔2024〕7號
- 發布機構:菁城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菁城街道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 通知
各社區、經合社,各有關單位:
《菁城街道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街道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辦事處
2024年2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菁城街道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閩政〔2011〕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閩政文〔2011〕388號)等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街道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結合街道實際,編制本方案。
一、主要地質災害點的分布
菁城街道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富山社區、鐵路社區、頂郊經合社,根據福建省第八地質大隊汛后核查結果統計,全街道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5處,根據危害等級和穩定性分析,地質災害點隱患點5處,8戶29人,(詳見附表)。主要表現為依山建房削坡后在降雨誘發下產生的滑坡、崩塌、不穩定斜坡。
二、2024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2024年氣象預測總趨勢
預計漳平市 2023/2024 年冬季至 2024 年秋季較常年(1991~2020 年,下同)平均氣溫偏高,雨量偏多。 其中冬季、早春季、雨季氣溫偏高、雨量偏多;夏季、 秋季氣溫偏高、雨量偏少。
預計 2024 年有 2~3 個臺風對我市有較明顯影響。
(二)2024年地質災害可能發生區域預測
根據現有的地質災害資料,結合2023年降雨趨勢和地質環境條件分析,預計本年度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和往年相近,主要地質災害活動區為:富山社區、鐵路社區、頂郊經合社。
(三)地質災害主要類型、重要災害點預測
根據街道地質災害現狀及發育特征,預測2024年度地質災害主要以滑坡為主。根據最新地質災害調查資料,境內共有5處地質災害點,綜合考慮地質災害規模、危害程度、危險性、穩定性等因素,2024年地質災害隱患點分次重點防治1處、一般防治4處。
三、地質災害威脅對象、重點防范期
根據街道地質災害現狀,房前屋后和工程建設邊坡崩塌、滑坡,主要威脅邊坡前的房屋、人員及財產安全;公路沿線滑坡、崩塌,主要威脅通行車輛和人員。
根據2024年氣象預測及街道地質災害多為強降雨引發的特點,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汛期,即4月至10月。各社區、經合社應注意防范,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安全。
四、地質災害預防、監測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發生有漸變或者突變的過程,在出現地形變化之前,往往有比較明顯的征兆,通過監測及時捕捉前兆,可以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防責任人,原則上是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誰就是責任人。威脅公路、水利等設施的地質災害點應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并落實預防責任人。
防災責任人原則上由街道駐社區領導,社區、經合社“兩委”主干、協管員擔任。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在街道的領導下,督促落實監測人、防災責任人,按照要求及時更新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持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
五、地質災害防治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順利開展,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把災害損失最大限度地減少到最低,街道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組織指揮全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鄧陳勇(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楊新木(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成 員:唐建青(黨工委副書記)
陳華山(黨工委組織委員)
蘇興春(黨工委宣傳委員)
陳清沐(黨工委政法委員)
劉天城(菁城派出所所長)
朱金釵(辦事處副主任)
連明全(菁城司法所所長)
陳聯銘(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黃日仙(黨政辦負責人)
邱舒民(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副所長)
陳華玲(民政辦負責人)
陳光池(財政所所長)
沈 杰(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干部)
王秀英(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干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邱舒民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13600991222,辦公室電話:7536086。
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室設在街道辦公室,值班電話:7533624,值班傳真:7528325。
(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分工
地質災害防治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各社區、經合社和有關部門要以人為本,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以社區、經合社主任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地質災害防治體制。
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是:
1.駐社區、經合社領導工作組和社區、經合社兩委:(1)在逢臺風、暴雨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期間,要組織和帶領駐社區、經合社工作組和社區、經合社兩委深入所包社區、經合社,充分利用輿論傳播工具如召開會議、廣播、入戶告知等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和部署,做到家喻戶曉。(2)進行調查摸底,做好轉移防范工作。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群眾要安排撤離和轉移,妥善安排好生活。(3)組織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幫助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2.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負責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工作;擬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報街道批準后公布。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向街道辦事處和主管部門報告。
3.財政所:需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街道年度計劃和預算,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劃撥。
4.交通(公路)站:負責轄區內公路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5.民政辦: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籌措資金和救災物資,災情發生后應及時做好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工作。
6.教育(中心學校):負責對各類小學校舍周圍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情況進行監測及災后按時復課工作;開展學生防災知識教育。
7.菁城派出所:負責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8.菁城衛生服務中心: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搶救醫治傷病員、控制災后疫情等,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災前“救護與防疫保障計劃”。
9.水利工作站:及時向街道通報暴雨、洪水等有關防汛信息,做好水庫等水利水電設施地質災害的防治。
10.農技站:負責農民恢復生產,做好農業開發規劃等制定本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11.各廠礦、企業單位:負責對廠區周圍滑坡、不穩定斜坡進行監測預報,做好防治工作,同時加強對尾礦壩、尾礦庫、事故池等設施進行定期檢查。
12.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六、地質災害防治方法
結合我街道地質災害的規模、危險性及可操作性,可采用目視監測,設樁監測或挖設排水溝,砌擋墻等工程治理措施或搬遷避讓方法。
(一)地質災害點監測方法
地質災害監測包括降雨量監測和地質災害點監測。
降雨量監測主要由境內氣象局負責。
地質災害點監測分位移監測和目視監測。位移監測主要對象為存在拉張裂縫的重要地質災害點,主要采用簡易樁或砂漿貼片、觀測尺對滑坡體拉張裂縫定期進行位移監測。監測時應認真做好記錄,目視監測主要對災點及其周邊斜坡情況(如災點后緣是否產生拉張裂縫、前緣坡面崩塌、坡腳突然冒渾泉等),以目視監測和巡視檢查為主,并做好記錄。發現地災點巖土體開裂移動,冒泉等不穩定特征,應及時上報并組織群眾暫時避讓。
(二)避讓方法
避讓是一種有效的地質災害防護措施。避讓一般分搬遷避讓和汛期避讓兩種。
(1)搬遷避讓:一般對規模、危險性較大,威脅范圍較廣的地質災害點,難以找到經濟有效防治措施,實行受災戶舉家搬遷,另選址安居,永久防止地災造成危害。
(2)汛期避讓:對仍在采取監測控制中或潛在不穩定因素高陡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汛期強降雨或暴雨期間,對受災害威脅的村民采取臨時搬遷避讓措施,以防不測造成危害。
七、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建設
街道及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要按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要求,努力達到“四應有”“四應知”“四應會”。
1.“十有”主要內容包括:有組織機構、有防治經費、有防災規劃、有應急預案、有防災制度、有宣傳培訓、有預警預報、有巡查監測、有監測手段、有警示標牌等。
2.社區、經合社兩委做到“四應有”:應有防治方案、群眾轉移預案;應有值班、監測、巡查、速報等制度;應有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協管員名單;應有簡易監測工具、通訊工具。
3.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到“四應知”:應知轄區隱患點(易發區)情況和威脅范圍;應知應急轉移和處置;應知災情險情報告程序;應知巡查監測方法。
4.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做到“四應會”:應會識別地災發生前兆;應會使用簡易監測方法;應會對監測數據記錄分析和初步判斷;應會指導防災和應急處置。
八、地質災害防范措施
(一)地質災害巡查
1.汛前排查。主要檢查各社區、經合社防災責任組織機構是否健全,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是否發放到位;地質災害警示牌設立是否規范;危險點監測責任人是否明確;簡易預警工具是否配備;防災預報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網絡是否暢通;《社區、經合社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及措施是否可行等。各社區、經合社應認真做好險情排查,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應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立警示牌,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汛期巡查。各社區、經合社對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和災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檢查。對可能出現的險情的災點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街道辦事處、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報告。
3.汛后復查。汛期過后,各社區、經合社應根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穩定情況及險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決定是否繼續監測或搬遷治理,并通知有關單位和監測人。
(二)地質災害預報預警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等級由強到弱依次為四級:紅色級( 預報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很高;橙色級(預警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高;黃色級(注意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較高;藍色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小。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結果并結合區域的情況,及時報告街道辦事處,其中藍色級可不予發布,黃--紅級應向社會發布。
對黃--紅級的地質災害預警響應,一般要求如下:
黃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菁城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做好24小時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按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災工作。社區、經合社防災負責人應適時組織對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巡查,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加強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一旦發現險情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組織轉移受威脅的群眾。
橙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菁城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24小時值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社區、經合社防災負責人要加強組織對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巡查,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加強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街道及時啟動社區、經合社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群眾,按轉移預案及時組織轉移避讓。
紅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菁城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應24小時在值班室值班,并組織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啟動社區、經合社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立即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轉移避讓,并組織對其他區域進行巡查和防范,派出應急小分隊或包社區、經合社干部指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緊急情況時,可以強行實疏散避險。
九、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
(一)當發生地質災害時,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嚴格按照《防治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實,開展應急調查與監測劃分危險區域并設立警示標志,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引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有關責任人和該區域的群眾,組織群眾避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的群眾避災疏散,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二)當發生地質災害后,菁城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有關單位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組成應急處置小組,采取相應的應急防治措施,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現場調查防范、搶險救災、善后處置,信息報送以及交通、醫療、物資、通訊、電力、治安保障等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條件:經專家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地質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完成;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達到上述條件,菁城街道辦事處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其它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上級決定機關宣布。
在確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巖土體處于穩定、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菁城街道辦事處及社區、經合社才能穩妥地組織已轉移的群眾適時回遷。
十、地質災害災情速報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發現險情人或監測人員應立即向街道值班室、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為: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類型,并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誘發的因素、地質和發展趨勢以及采取的相應措施等。禁止隱瞞、謊報或接受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十一、年度防治方案的實施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街道及街道各單位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謀劃好、組織好、落實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菁城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具體領導和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完善街道、社區、經合社災點的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街道、社區、經合社災點地質災害防治預警系統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聯系網絡。對疏于管理、責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有關單位主要領導,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二)協調配合,通力合作。在街道的統一領導下,市自然資源局城區自然資源所(菁城)、水利站、菁城衛生服務中心、菁城派出所、中心學校等單位要加強協作和信息交流。要加強關注氣象部門氣象預報預警,及時掌握水情、雨情、災情,為制定地質災害預防措施和搶險救災提供依據。
(三)加強指導,健全制度。健全完善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群眾轉移預案、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地質災害監測、地質災害險情預報、地質災害災情報告等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各項制度進行補充完善。
(四)加強監督,強化監管。加強地質環境的管理,嚴格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的審核審批,切實做好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防止人為活動加劇引發地質災害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引發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加大投入,防治并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確保潛在的地質災害得到及時調查、勘查和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所在街道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負責。
(六)加強宣傳,形成共識。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和培訓,通過公共媒體、宣傳資料、標語板報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社區、經合社地災點等有關人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培訓,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公務人員和公眾對地質災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干部群眾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意識,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從而提高防災、抗災能力。
附件:菁城街道辦事處2024年地質災害危險點一覽表
附件
菁城街道辦事處2024年地質災害危險點一覽表
|
序 號 |
社區、經合社 |
隱患點名稱 |
需轉移戶情況 |
安置 地點 |
包社區經合社 領導 |
監測 人員 |
社區、經合社責 任人 |
|
|
戶 |
人口 |
|||||||
|
01 |
頂郊 經合社 |
大菁洋地質災害點 |
3 |
15 |
頂郊 經合社村部 |
唐建青 |
張福坤 |
林錦旺 |
|
02 |
富山 社區 |
輝龍路86號 陳昌旗 |
1 |
9 |
富山社區辦公地點 |
陳清沐 |
陳貴河 |
楊李梅 |
|
03 |
鐵路 社區 |
華夏木業有限公司 |
1 |
1 |
鐵路社區辦公地點 |
朱金釵 |
蔣建平 |
林淑秀 |
|
04 |
富山 社區 |
菁城街道富山社區迎恩宮(景弘路150號) |
1 |
2 |
富山社區辦公地點 |
陳清沐 |
蘇天德 |
楊李梅 |
|
05 |
富山 社區 |
菁城街道富山社區國聯火星人研學至美亞門口(東湖路813號至815號) |
2 |
2 |
富山社區辦公地點 |
陳清沐 |
劉茜 |
楊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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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