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等級不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是不是也會有所不同呢?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1-4級(傷殘)的,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按月支付的傷殘津貼”。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5-6級傷殘的,享受的待遇就不一樣了。除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用人單位還要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另外,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7-10級傷殘的,則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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