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民營企業單位職工的產假、婚嫁、喪假、陪護假、生育結扎假和其陪護假是如何規定
提問:
你好 ,我單位是民營企業單位,請問職工的產假、婚嫁、喪假、陪護假、生育結扎假和其陪護假是如何規定?
回復意見:
根據相關規定,婚假:不低于3天,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日;產假:不低于90天,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為135日至180日,由所在單位具體規定;陪護假:夫妻為雙職工的,可以給男方七日照顧假;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單位給予1至3天的喪假;生育結扎假:可參照1984年2月1日衛生部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的假期建議,即:輸精管結扎的建議休息7天,單純輸卵管結扎的建議休息21天,產后結扎輸卵管的按產假另加14天;接受絕育手術一方需另一方照顧的,另一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五至七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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