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16-0500-2023-00013
- 備注/文號:漳住建〔2023〕39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2
- 內容概述: 漳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漳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關股室(單位),轄區內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各有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廳、龍巖市住建局工作部署,現將《漳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專項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漳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12日
漳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以及住建部、省住建廳、龍巖市住建局關于有關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龍巖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以下簡稱“治理行動”)六大重點任務,持續全覆蓋排查整治安全隱患,鞏固提升工作成效,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堅決穩控安全生產形勢,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深入實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專項行動鞏固提升,聚焦精準消除事故隱患,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全面提升監管效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力爭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不發生傷人亡人事故,以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的實際成效為社會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精準消除事故隱患,推動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1.研判事故預防工作重點。結合安全生產形勢,研判事故預防工作重點,強化危大工程全過程管控,聚焦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建筑起重機械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每季度開展一輪全覆蓋精準排查。按規定配齊配強一線監管人員,至少開展1次全覆蓋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組織開展危大工程安全生產專項培訓。強化限額以下工程監管,全面落實省、龍巖市關于房屋市政小散工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立本轄區限額以下工程監管機制,指導鄉鎮(街道)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至少開展1次全覆蓋宣貫培訓,對鄉鎮(街道)監管臺賬開展1次全覆蓋檢查。
2.落實“隱患就是事故”理念。對照《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險情臺賬,對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閉環管理。對重大事故隱患拒不整改、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險作業罪的,要向有關部門移交線索,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法律責任落實到位。
(二)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3.健全工程質量安全手冊體系。在省級工程質量安全手冊的基礎上,各工程參建企業要結合主營業務、組織架、工藝工法和項目所在區域特點,對企業級工程質量安全手冊進行動態更新,細化落實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要求。
4.壓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熟練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每季度企業主要負責人至少帶隊開展1次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全面檢查,鞏固提升階段至少帶隊組織1次工程項目分包情況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定企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清單。
5.狠抓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各施工企業嚴格落實企業、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落實《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件管理標準》(DBJ/T13-415-2023),執行“安全日志”制度。質安站要將企業“安全日志”執行情況列入“雙隨機”、日常監督巡查的重點內容。我局將依托省實名制管理平臺,強化項目管理人員日??记诒O管和執業資格預警,壓實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責任。對發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倒查項目關鍵崗位人員3個月考勤信息,對長期脫離崗位、安全管理履職不力的,各有關企業要依據合同約定及時調整,涉嫌違法的我局將依法處罰。
(三)全面提升監管效能,推動施工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
6.構建新型數字化監管機制。質安站要及時在全國工程質量綜合監管信息平臺上傳治理行動各項工作信息,動態更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安全信息員等內容,現場檢查應使用平臺小程序開展證照掃碼驗真、人臉識別等工作。
7.全域推廣應用電子證照。按全省統一部署要求,局相關股室(單位)要積極配合市局完成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和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全量換發電子證照,實現企業、項目、人員、設備全量全要素跨地區、跨層級協同監管。
(四)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服務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8.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建筑市場整治,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為,局建筑業股要對“未批先建”、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超資質承攬工程、無圖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處罰,并主動向社會公布違法典型案例。持續健全施工企業等市場各方主體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將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納入信用評價,進一步完善“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競爭機制。組織開展招投標“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打擊圍標串標等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
9.嚴肅事故報送調查處罰閉環機制。嚴格落實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閩建安函〔2023〕17號)及龍巖市住建局《關于建立龍巖市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市縣安全信息員制度的通知》(龍建建函〔2022〕47號),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員制度,壓實事故報送責任,確保事故詳細信息48小時內上報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的企業和人員一律頂格處罰。
10.堅持分類施策與懲教結合。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加強分析研判,查找監管存在的薄弱環節及突出問題,運用警示函、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現場通報會、提高檢查頻次等差異化監管手段,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隱患演變為事故。對無視主管部門提醒教育,隱患治理不徹底、險情處置不及時甚至發生事故的企業和人員,要依法查處并視情納入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
上述重點任務具體詳見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進階段(2023年4月)
各在建項目、有關企業要立即全面動員部署,迅速貫徹落實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實施方案內容及要求,嚴格落細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二)全覆蓋精準排查階段(2023年4月~12月)
1.所有在建目立即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項目部每月2日前將上個月自查情況報送至質安站。逾期未提交的,質安站要按照動態監管辦法第1.2.8條予以評價記分。
2.“全覆蓋”檢查。我局將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組織開展鞏固提升行動專項檢查,2023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15日前將分別完成第一輪、第二輪、第三輪“全覆蓋”檢查(結合季度“雙隨機”評價同步開展),并將排查情況上傳“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每一輪發現的問題形成問題清單,限期整改閉環,并將在下一輪開展“回頭看”。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2月)
各在建項目、有關企業要認真做好治理行動總結,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企業、項目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各項目、有關企業治理行動總結于2023年12月22日前報送市質安站。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重點任務清單(參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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