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207-3000-2019-00011
- 備注/文號:漳市監管企監〔2019〕100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6
- 內容概述: 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市經營主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的通知
為加強對全市經營主體的公示信息和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根據《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7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3〕142號)等有關規定,現將組織開展全市經營主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
2019年7月20日至11月10日
二、抽查對象
2019年7月20日前在我局登記設立的經營主體(不含已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營主體),抽查比例為5%。
三、抽查內容
1.公示信息抽查
對全市經營主體在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所公示的信息進行核查。
2.經營行為抽查
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續監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對被抽查經營主體相關事項進行檢查。
3.“1+X”專項督查
從隨機抽取的待檢查對象中篩選梳理出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名單,并確定為“1+X”專項督查對象,同步開展“1+X”專項督查。
4.日常監管抽查
以專項檢查、投訴舉報核查、無照經營查處、商品質量抽檢的熱點問題處理以及相關部門移送案件、上級部門交辦案件或線索處理、漳平市安全生產確定的重點監管經營主體,對被抽查的經營主體相關事項進行檢查。
四、工作安排
1.抽取待檢查名單
成立局抽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組成,于7月20日前在福建工商一體化平臺雙隨機抽取軟件中統一抽取待檢查名單,抽查人員隨機配對并將名單派發至各市場所。
2.做好檢查前準備工作
各市場所在實施實地檢查前,一要認真組織學習《工商總局關于做好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5〕59號)文件,對照要求進行動員布署;二要查詢經營主體自主公示信息、登記備案信息,校對相關信息是否一致。
3.組織實施檢查
各市場所對需要實地核查的經營主體進行實地檢查,填寫實地核查記錄表,并要求經營主體認真填寫《企業即時公示信息自查表》?!镀髽I即時公示信息自查表》由被檢查經營主體填寫,并由經營者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無需實地核查的,可通過書面檢查、校對公示信息和工商登記信息的方式進行檢查。
4.對抽查結果開展后續處理
檢查人員應當自檢查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一體化平臺,并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示。檢查結果導致經營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檢查中發現經營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程序辦理。
5.文書整理歸檔
各市場所應當組織人員對涉及本次抽查有關文書材料進行裝訂整理,并在檢查結束之后十五日及時移交到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由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統一進行歸檔、保管。檔案中主要包含檢查表格、證據材料、本次抽查經營主體名單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分工協作,認真落實抽查工作。由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牽頭,負責本次抽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情況匯總等工作,各業務股室負責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對口指導,綜合股負責抽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經費保障,各市場所負責抽查工作的具體落實。
2.完善機制,規范檢查
各市場所要整合資源,統籌力量,精心組織,保質保量完成檢查任務。要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抽查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規范檢查、規范操作、規范運行,保證抽查結果的真實性并加強抽查結果運用,強化信用監管,根據有關規定實施聯動懲戒。
3.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市場所要注重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種媒介的作用,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市場主體抽查、信用監管等方面的宣傳活動,宣傳抽查監管有關法律法規和公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聯動懲戒的目的、意義,為抽查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4.密切聯系,及時反饋
各市場所要收集抽查典型案例,認真總結抽查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及時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請各市場所于11月20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報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
附件: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全市經營主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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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