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207-0400-2024-00017
- 備注/文號:漳市監管企監〔2024〕67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3
- 內容概述: 漳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全市個體、農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工作的通知
為加強對全市個體、農專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決定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抽查對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我局登記設立的經營主體(不含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經營主體),抽查比例為3%,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隨機抽取、完成抽查。
三、抽查內容
(一)公示信息抽查
對經營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檢查。
(二)經營行為抽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被抽查經營主體相關事項進行檢查。
(三)“1+X”專項督查
從隨機抽取的待檢查對象中篩選梳理出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名單,并確定為“1+X”專項督查對象,同步開展“1+X”專項督查。
(四)日常監管抽查
以專項檢查、投訴舉報核查、無照經營查處、商品質量抽檢的熱點問題處理以及相關部門移送案件、上級部門交辦案件或線索處理、漳平市安全生產確定的重點監管經營主體,對被抽查的經營主體相關事項進行檢查。
四、工作安排
(一)抽取待檢查名單
成立局抽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組成,由企監股在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隨機抽取待檢查名單。
(二)做好檢查前準備工作
各市場所在實施實地檢查前,一要認真組織學習,對照要求進行動員布署;二要查詢經營主體自主公示信息、登記備案信息,校對相關信息是否一致。
(三)組織實施檢查
各市場所對需要實地核查的經營主體進行實地檢查,填寫實地核查記錄表,并由經營者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無需實地核查的,可通過書面檢查、校對公示信息和市場登記信息的方式進行檢查。
(四)對抽查結果開展后續處理
檢查人員應當自檢查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并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示。檢查結果導致經營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檢查中發現經營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程序辦理。
(五)文書整理歸檔
各市場所應當組織人員對涉及本次抽查有關文書材料進行裝訂整理,統一進行歸檔、保管。檔案中主要包含檢查表格、證據材料、本次抽查經營主體名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各單位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分工協作,認真落實抽查工作。由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牽頭,負責本次抽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情況匯總等工作,各業務股室負責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對口指導,綜合股負責抽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經費保障,各市場所負責抽查工作的具體落實。
(二)完善機制,規范檢查
各市場所要整合資源,統籌力量,精心組織,保質保量完成檢查任務。要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雙隨機”抽查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規范檢查、規范操作、規范運行,保證抽查結果的真實性并加強抽查結果運用,強化信用監管,根據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三)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市場所要注重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種媒介的作用,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市場主體抽查、信用監管等方面的宣傳活動,宣傳抽查監管有關法律法規和公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聯合懲戒的目的、意義,為抽查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密切聯系,及時反饋
各市場所要收集抽查典型案例,認真總結抽查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及時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請各市場所于12月5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報送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股。
附件:2024年漳平市市場主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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