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頁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漳人社〔2022〕6號
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20〕26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匯總了2021年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各(股)、直屬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形成該報告。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014196.com)下載。若有疑問或意見建議,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反映或直接與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股聯系。聯系方式:地址:漳平市桂北路78號,郵編:364400,電話:0597-7536032,傳真:0597-7583269,電子郵箱:zpsrsj@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積極貫徹落實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規定,結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實際情況,強化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細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及時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決策、管理職能和政務信息按規定、按程序向社會公開,切實加強信息發布及回應工作力度,增強政務信息公開實效,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夯實工作基礎,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2021年,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緊扣新《條例》規定,將“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作為基本要求,將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各類人社政策文件、政務信息實現了“應公開盡公開”。對局務會研究決定的事項、制定的重要政策等,除法律規定需要保密之外,均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要求及時對外公開,滿足和保障社會公眾對政務信息的知情權。
(二)加強內容建設,緊扣政策加大公開力度。我局不斷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重要信息的主動公開,緊扣宏觀政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人社領域重點事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一是堅持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強化局網站內容保障,重新梳理并增設“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等專欄,集中展示和重點發布“六穩”“六?!钡确€崗就業方面信息。年內,共發布穩崗就業相關信息44條。二是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機制,按照“應解讀、盡解讀”原則和“五個同步”要求,在政府門戶網站、“漳平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及回應相關工作力度,借助微信圖文、視頻等通俗易懂形式,全年通過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政策解讀推送信息共26條。
(三)抓牢平臺建設,增強新媒體平臺宣傳感染力。在繼續加強現有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平臺建設外,積極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將我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漳平人社”作為服務百姓、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的新媒體平臺予以深耕細作。2021年度共推送宣傳稿件192篇,用戶數凈增2000余人,“漳平人社”微信公眾號的市民知曉度和美譽度進一步提升。
(四)健全監督機制,深化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強化力量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一是組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局人事變動,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專人負責日常維護,加強與各股室、中心政務公開工作的聯系和銜接,做到職責明確,任務明確;二是建立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工作人員職責、信息公開審核辦法、保密審查制度等,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對不按規章制度辦事的股室、中心和個人追究相應責任。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況。我局按照“誰起草誰負責”和“依法、及時、高效、準確”原則,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管理,進一步完善信息獲取、制作、公開程序,在公文制發過程中設置公文公開屬性選項,同步確定主動公開、不予公開、依申請公開的公開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根據實時動態及時調整更新已公開的重要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有效地得以公開。2021年度我局制定規范性文件3件,未制定規劃文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
規章 |
0 |
0 |
0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
行政許可 |
13 |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
行政處罰 |
1 |
||
|
行政強制 |
0 |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21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雖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政務公開信息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有待加強,政務公開人員業務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形式不夠多樣、便民。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保障。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制度、人員等工作保障。一是落實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上報、審核、發布網絡,持續完善信息制度規定、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確保全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及時推進。二是不斷強化教育培訓,定期對政務公開人員開展專項培訓教育,提升工作隊伍專業化水平和穩定性,保證政務公開工作質量水平。
2.持續創新信息公開形式。不斷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以便民務實為目標,積極發掘更多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民生熱點、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重點領域,持續創新,積極拓寬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形式,提高信息公開的實用性和廣泛性,全面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度我局無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
![]()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