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20-0500-2026-00041
- 備注/文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農業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 內容概述: 漳平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遴選2026年基層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及科技示范主體的通知
編號:2026N00041
各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街道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局屬有關股(站):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110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下達2026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6〕16號)及《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6年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閩海漁〔2026〕45號)精神,我市2026年擬建設漁業科技示范場所3個,漁業科技示范主體10個,請各鄉鎮(街道)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申報事宜,具體要求如下:
1.漁業科技示范場所申請材料于
2.漁業科技示范主體申請材料于
以上申報材料應如期上報,逾期將不予受理。具體申報材料和遴選辦法見后文。
漳平市農業農村局
漳平市2026年基層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及科技示范主體申報有關事項
一、漁業科技示范主體
(一)科技示范主體遴選范圍及認定期限
由水產養殖戶自愿申請,填寫漁業科技示范主體申報表,經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在所在村張榜公示。(各鄉(鎮)遴選人數見附件2),漁業科技示范主體認定期限為一年。
(二)科技示范主體遴選條件
1.漁業科技示范主體應為漁業企業、漁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水產養殖戶等,應當從事或經營與水產養殖相關內容。
2.擁護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明禮誠信,聯農帶農效益顯著。
3.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示范作用較好、輻射帶動能力較強。
(三)科技示范主體享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加技術培訓,獲得技術資料,接受技術指導服務。
2.優先獲得新品種、新技術示范試驗項目。
3.享有一定的資金補助(每個示范主體補助0.1萬元)。
(四)科技示范主體任務要求
1.注冊中國農技推廣APP;
2.示范至少1項漁業主推技術;
3.每個示范主體上傳工作日志不少于3次。
(五)科技示范主體申報程序
1.科技示范主體由水產養殖戶自愿申請,填寫《漳平市漁業科技示范主體申報表》,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由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擇優推薦,推薦確認名單匯總,領導審核同意后將在所在鄉鎮進行公示。
3.鄉(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各自將有關信息收集匯總后分別將電子版、紙質版材料上報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同時自行將公示照片收集匯總留底。
4.補助發放方式:現金補助。根據示范主體提供的示范推廣漁業主推技術所需購買的投入品、生產設施設備和生產材料等發票,經市農業農村局審核無誤后統一打款到示范主體個人銀行賬戶。
二、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
(一)示范場所申報范圍
在漳平市內,依托現有科研教學推廣單位自有試驗示范場所、漁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建設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
(二)示范場所具備的條件
1.須是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且信用良好,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在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中無不合格記錄;
2.灘涂養殖企業須持有效的《水域灘涂養殖證》或可證明其水域、灘涂的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其他權證,經營權不少于10年;
3.陸基養殖企業須持有《不動產權證書》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期不少于10年的規范承包合同。從事苗種生產的主體還須持有效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
4.工廠化養殖和連片池塘養殖場所須具有養殖尾水處理設施或設備且正常使用,排放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
5.場所對發展現代漁業能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對同行業周邊養殖戶起到輻射帶動作用,有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
6.內部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7.規模適中。陸基工廠化養殖水體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池塘養殖面積20畝以上,稻漁綜合種養面積20畝以上,其他水面面積10畝以上,池塘和稻田應集中連片;
8.技術能力好。建設主體技術力量強,技術水平處于漳平市內領先。
(三)示范場所的任務要求
1.示范推廣漁業新技術(模式)2項以上或新產品(設施裝備)1項以上和新品種(系)1個以上;
2.組織開展技術觀摩、經驗交流、技能培訓等活動3次以上,觀摩培訓人數達50人次以上;
3.指導帶動10戶以上漁民增收增產;
4.通過縣級信息員在“中國農技推廣”信息平臺上傳動態信息3條以上;
5.豎立符合規范的展示標識牌1個;
6.參加省外培訓1次以上。
(四)試驗示范場所享有的權利
試驗示范場所確定后,按照省廳方案要求實施,經縣級農業部門驗收合格后給予一次性補助6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場所購買集成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漁藥、新機具等所需的生產投入品、智能數字化生產設施設備、標識牌制作、試驗示范成效展示宣傳制作、開展現場觀摩、場所負責人或技術員參加培訓和技術指導培訓等。
(五)申報程序
1.提交申請
按照自愿原則,申請認定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須在規定期限內向漳平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①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申請表;②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③制定的工作方案(包含試驗示范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擬開展經驗交流和觀摩培訓次數、培訓人數和技術負責人等)和場所工作管理制度;④提供不少于10戶的聯系養殖戶名單;⑤《水域灘涂養殖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期不少于10年的規范承包合同,從事苗種生產的主體還須持有效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⑥具有養殖尾水處理設施或設備且正常運行記錄;⑦信用良好證明等申報材料。
2.組織審核
①由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對場所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并填寫意見。②漳平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及相關工作股(站)負責人對申報示范場所報送的材料文件進行審閱,并組織實地考察,結合生產規模、經濟實力、技術力量、經營狀況等進行篩選,形成評審意見,并對申報情況進行公示。
三、驗收考核
(一)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
經過遴選的場所,列入漳平市漁業科技示范場所建設計劃,并簽訂技術示范協議,作為驗收考核的主要依據。漳平市農業農村局專家組負責對當年度漁業科技示范場所進行考核驗收,驗收合格的給予6萬元的資金補助,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補助。
(二)漁業科技試驗示范主體
經過遴選的示范主體,能夠按照建設要求完成任務的,給予0.1萬元的補助,未完成的不予補助。
附件:1.漳平市2026年漁業科技試驗示范場所申請表
2.漳平市2026年漁業科技示范主體申報表
3.漁業科技示范場所標牌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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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