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4-1700-2025-00001
- 備注/文號:漳教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9
- 內容概述: 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高等教育學費獎勵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漳平一中、漳平二中、漳平三中:
根據龍巖市教育局、財政局《關于做好我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巖教綜〔2016〕153號)和龍巖市財政局、教育局《關于下達2023年度教育扶貧專項資金的通知》(龍財教指〔2023〕20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對我市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的高等教育學費獎勵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就學資助
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本(專)科學習期間,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學費獎勵。
(一)獎勵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學生可申請學費獎勵:
1.家庭戶籍在漳平市范圍內;
2.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3.就讀本(專)科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申請與發放
學費獎勵采用一次申請,學期復核、發放的方式,按照“學生申請→縣級審核→公示→發放(采取集中支付)→市教育局備案”的流程進行。
1.學生申請: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符合申請條件學生或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漳平市教育局一樓)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龍巖市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申請表》(附件1)。
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生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本人的漳平市農商行賬戶復印件。
學生首年第一次提出申請后,在校學習期間無需再提交申請,只需每學期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校證明》(見附件3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第一次申請的學期也需提供)給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戶籍所在鄉鎮(街道)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學期根據《在校證明》發放本學期學費獎勵。“學生申請”該項工作由戶籍所在鄉鎮(街道)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負責,并將《龍巖市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申請表》、《龍巖市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匯總表》(附件2)及其他申請材料報送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縣級審核: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與漳平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溝通協調,并依據漳平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提供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名單,共同做好受助學生資格審核認定,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確。
3.公示:經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與漳平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后,將擬獎勵名單在漳平市教育局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將學費獎勵發放至學生本人賬戶。
4.發放:學費獎勵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由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發放。“集中支付”參照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流程進行,按照與發放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經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由該行負責受助學生資助卡辦理及學費獎勵發放。
5.市級備案:漳平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與漳平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審核認定的高校學費獎勵名單,報送龍巖市教育局備案。
(三)資金管理
高校學費獎勵由漳平市財政局、教育局負責實施,學費獎勵資金實行專帳管理,??顚S谩?span lang="EN-US">
二、工作要求
(一)漳平市財政局、教育局加強財務管理,確保高校學費獎勵的專項資金安全、操作規范、落實到位。對于擠占挪用資助資金、虛報資助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福建省財政監督條例》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處理。
(二)建立健全學生資助檔案,將受助學生的有關材料(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公示結果、發放名單及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案,完善學生資助信息檔案。
(三)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學校要加大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知曉受助的權利,為資助政策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1.龍巖市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申請表
2.龍巖市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匯總表
3.在校證明
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
龍巖市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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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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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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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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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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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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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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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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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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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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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 學校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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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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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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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
漳平市農商行 |
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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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員 情況 |
姓 名 |
年齡 |
與本人關系 |
工作或學習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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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情況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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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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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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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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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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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概述 (內容較多可另附頁) |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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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農業農村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漳平市教育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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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二份,農業農村局、教育局各一份。2.本表中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由漳平市農業農村局認定的繼續享受政策的原建檔立卡貧困戶。3.申請時須提供以下材料:(1)學生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3)漳平市農商行賬戶復印件。4.每學期提供學信網的《在校證明》將電子檔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發送到漳平市資助中心郵箱zzzx7533001@163.com或交鄉鎮(街道)鄉村振興服務中心(應急保障與技術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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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龍巖市原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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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就讀學校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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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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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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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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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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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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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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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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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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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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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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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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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生個人申請、我局審核(復核)認定,并于 年 月 日-- 月 日在我局公示欄及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擬將以上申請人確定為 年 季建檔立卡貧困戶高校學費獎勵對象。
報送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在校證明
_____縣(市、區)教育局:
茲有學生_______(姓名),____(性別)系我校_____________(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生,于______年9月入學,學制___年,具有我校正式學籍,身份證號___________,學生證號____________,20___年____(春季或秋季)學期正常在校學習。
特此證明
×××大學××系(學院)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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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