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2-0300-2025-00006
- 備注/文號:漳發改審〔2025〕6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6
- 內容概述: 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漳平市力通能源有限公司吾祠鳳山螢石礦、石墨礦、硅灰石礦擴建工程項目節能審查意見
漳平市力通能源有限公司:
報來《漳平市力通能源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吾祠鳳山螢石礦、石墨礦、硅灰石礦擴建工程項目節能審查的請示》及項目節能報告收悉。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福建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閩發改規〔2023〕9號)和《龍巖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福建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龍節能辦〔2024〕1號),經審查,原則同意漳平市力通能源有限公司吾祠鳳山螢石礦、石墨礦、硅灰石礦擴建工程項目(項目代碼:2408-350881-04-01-653784)節能報告。具體意見如下:
一、該項目節能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節能評價依據充分、方法恰當,結論基本合理,能源消費量和能效水平能滿足我市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管理要求。
二、項目占地277711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積119710平方米,主要建設825主平硐、855運輸平硐、698排水平硐、890輔助斜坡道、1040回風道、排土場、生活區、配套設施、螢石礦選礦廠等。設計年產螢石礦(含共伴生硫鐵礦)、硅灰石礦76萬噸/年(注:因公司根據石墨礦資源儲量以及市場需求等因素影響、石墨礦不再進行生產、本次節能評估不測算石墨礦生產系統能耗)
三、項目能源消耗種類主要為電力、柴油、新鮮水、壓縮空氣。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折算為4815.33噸標準煤(當量值)、10671.69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年電力消費量3451.42萬千瓦時、年柴油消費量393.61噸、年新鮮水消費量1.95萬噸(不計入綜合能耗)、年壓縮空氣消費量2400萬噸(不計入綜合能耗)。項目節能報告的基礎數據選擇合理,計算方法基本正確,項目綜合能耗估算基本合理。
四、請進一步優化、細化節能措施,嚴格落實該項目節能要求,嚴格按國家及我省的有關節能標準、規范進行具體設計、施工,積極采用新的節能工藝、設施和設備,在主要用能設備選型上充分考慮能效先進性,選用國家推薦目錄中的節能型產品,盡可能降低能源消耗。
五、若該項目建設內容、用能工藝、能效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或者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節能審查意見規定水平10%及以上的,你司應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六、項目單位應自行對本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向我局遞交驗收結果報告。未提交驗收報告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七、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2年以上的項目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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