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12-2500-2025-00003
- 備注/文號:漳財購函〔2025〕8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4
- 內容概述: 漳平市財政局關于通過框架協議電子化系統簽訂碎紙機、車輛保險服務、復印紙采購合同的通知
簽訂碎紙機、車輛保險服務、復印紙采購合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預算單位: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4月22日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的、我局于4月23日在漳平市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群轉發的《關于通過框架協議電子化系統簽訂復印紙采購合同的通知》,福建省行政事業單位2025-2026年度復印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于2025年4月17日順利完成框架協議簽訂,有效期1年,入圍產品均已在福建省框架協議電子化系統上線,征集結果適用于全?。ǔ龔B門外)各采購人。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我省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分類管理的通知》(閩財購〔2024〕4號),各采購人在該框架協議有效期內(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有采購復印紙需求的,應當根據征集結果,按有關規定通過框架協議電子化系統與入圍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不再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超市采購。具體做法如下:
1.對尚未立項的采購項目,在采購項目立項時選擇框架協議合同授予,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再意向公開后實施采購。
2.對已經立項并意向公開,尚未發生采購的項目,必須撤銷,重新立項按第1點流程立項--編制采購計劃--意向公開進行采購。
3.對已經立項,意向公開發生了部分采購的項目,應在項目管理--項目立項--已完結,操作資金回收,回收剩余未使用的資金,便能在預算查詢查詢到收回的未使用資金,然后使用剩余資金按第1點 流程立項--編制采購計劃--意向公開進行采購。
4.后期,省采購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將陸續公布新的政府采購項目框架協議征集結果,我局采監股將繼續第一時間在漳平市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群進行轉發,不再另行下發通知,請各單位采購業務經辦務必隨時關注漳平市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群的各項業務通知,按規定要求,規范單位政府采購行為。
此外,此前在漳平市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群于1月24日通知的《福建省2024-2025年度碎紙機框架協議全省聯動采購項目》(有效期1年)、3月5日通知的《福建省行政事業單位2025-2026年度公務車輛保險服務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有效期2年 ,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7年2月21日止),現向各采購單位再次強調,碎紙機、車輛保險服務也應當根據征集結果,按有關規定通過框架協議電子化系統與入圍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不再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超市采購。
附件:福建省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二階段采購操作手冊
(采購人版)
漳平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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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